两年企业年报公示率均近九成 将按不少于3%比例抽查
2015年07月12日 08:3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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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2013和2014年度年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两年企业年报公示率都近九成,均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的年检率。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报送2013年的年度报告,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报送2014年的年度报告,截止时间都是2015年6月30日24时。
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介绍,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应当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392.37万户,累计公示1219.03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7.55%;全国应当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741.62万户,累计公示1482.49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5.12%。
按照规定,6月30日前未公示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这些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对于按照规定正常已经上报的企业,马夫表示,工商部门正在开展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会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抽查,以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管。 (记者成慧)
【编辑:陈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