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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称不存在股东减持一个月后才公告情形

2015年07月16日 13:0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全通教育昨天对其大股东减持情况进行说明,称已对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不存在股东减持一个月后才公告的情形。

  7月9日,全通教育发布公告,称其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中小企业从5月29日至7月1日,先后11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全通教育590.96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6%。由于中小企业减持完成时间与全通教育公告时间相差近一个月,不少投资者称全通教育未及时公布股东减持信息。

  对此,昨天全通教育方面作出澄清,称全通教育在5月22日对外披露了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小企业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中小企业将在5月28日至2016年1月2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90.96万股的全通教育无限售条件股份。而在6月12日也对外披露了中小企业的股票减持情况,表明中小企业已在5月29日、6月1日、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50万股,首次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记者顾梦琳)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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