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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租车将有门槛:司机应无犯罪记录 车辆要装报警装置

2015年07月29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交通部正研究制定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如何创新?网络约租车如何管理?

  今年5月,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牵头,与崔虹、王文康、谢小夏等委员一起向市政协提交了约租车提案,并将该提案内容上报全国政协(研究室),全国政协将之列入《政协信息专报》报送国务院,得到国务院相关领导批阅;交通部也给出了书面回函。

  本月20日,曹志伟与市交委主任陈小钢受邀赴京参加交通部举行的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论证会并发言。据了解,交通部拟分别围绕出租车管理制度改革和网络约租车管理出台两份文件。未来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或将无偿使用,同时对约租车司机准入门槛做出要求。

  文/广州日报记者王鹤 除署名外

  约租车

  将有门槛

  应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

  司机应具备一定时间安全驾驶经历,且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

  拟分类:

  巡游出租汽车 预约出租汽车

  曹志伟介绍,在研讨会上,交通部透露正在制定两个政策法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讨论稿)、《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讨论稿),对出租车行业发展和约租车的管理给出规范。在研讨会上,曹志伟第一个发言,市交委主任陈小钢也作了发言。同时参会的还有多地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

  曹志伟等的提案认为,现行的出租车管理制度中,经营权限量且定向发放,出租车经营牌照通过行政审批成为稀缺资源,建议打破经营牌照的数量控制,降低领取门槛。建议牌照分为出租车运营牌照和约租车运营牌照,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约租车不得巡游揽客。两种经营牌照都是免费发放,个人和企业均可依程序申请。

  曹志伟透露,在交通部制定的讨论稿中采纳了部分提案建议,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预约出租汽车不能巡游揽客。对出租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综合考虑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拥堵情况等因素,并且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及时调整。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过渡方案,逐步取消。

  约租车:

  制定司机准入门槛 应无危险驾驶记录

  前一段时间,曾有专车司机将醉酒女乘客带到宾馆开房,也发生过专车司机被引诱杀害的事件,对约租车如何保证司机和乘客的安全也提出了要求。

  曹志伟提案建议,政府必须设置详细的准入门槛、责任保险要求和运营要求,对拟进入经营的司机和车辆进行严格的核查,尤其是对个体经营行为,比如司机须身体健康,且达到一定的年龄;有一定的驾龄,熟悉交通线路,无犯罪记录,无严重交通违章等;而车辆档次要高于普通巡游出租车,且可以分等级,同时政府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曹志伟透露,交通部讨论稿将对约租车的驾驶员制定门槛,约租车司机应具备一定时间安全驾驶经历,且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而约租车车辆应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

  出租车:

  新增经营权或无偿使用 鼓励司机企业协商承包费

  曹志伟提案建议,政府建立统一的服务、监管平台,收编现有的出租车和私家车。改革利益分配方式,以缴税的方式取代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即由管理平台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司机个人应缴的税费。

  曹志伟透露,交通部讨论稿将构建出租汽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行业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鼓励驾驶员与出租汽车企业协商确定并公开承包费标准,并通过互联网继续探索更好的利益分配模式。

  7月23日,市交委赴市政协就约租车提案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市交委透露允许“约租车公司+合伙人+个体”的模式,合伙人相当于目前白班和夜班出租车司机,符合资质的司机可以形成合伙人,联合运营。

  曹志伟表示,他在交通部发言时指出,在现行的出租车管理制度之下,由于出租车数量有限、车型单一,无法满足乘客多样化出行需求,加上打的难、打的贵等问题,导致乘客不满;由于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方式,出租车司机每天需缴纳高额“份子钱”,生存压力大,导致司机不满;而出租车公司由于持有垄断的经营牌照,坐享其成,成为现行出租车管理制度的唯一受益人。最终形成一种“穷了司机、亏了乘客、富了公司和牌照审批人”的尴尬局面,出租车管理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地方连线

  上海拟试点专车运营新模式

  私家车或不能运营

  广州日报讯 (记者贺涵甫、李妍)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正在考虑试点专车运营管理的新模式。新的管理办法或许会要求驾驶员“持证上岗”,“私家车开专车”可能不再被允许。

  专车有经营业务就须依法纳税

  上海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在上海人大的一场分组讨论中透露,上海确实在考虑设计专车运营管理新思路,比如:营运车辆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方承运人责任险;专车平台须建立乘客投诉渠道、须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须具备互联网业务的运营资质;专车有经营业务就须依法纳税;驾驶员上岗前,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营运平台的服务器须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等。

  据了解,上海交管部门目前比较倾向于允许由租赁公司旗下车辆运营的专车,在补齐保险、驾驶员培训及验证营运平台资质后,加以合法化。不过外界颇为关注的“私家车投入运营的专车”一项可能不在开放之列。

  上海鼓励合格专车运营

  孙建平表示,上海治理专车的初衷是“打击黑车”,对于合格的专车运营,上海还希望其能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

  “非法客运车辆尽管披着专车的外衣,但它是黑车,是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违法经营。到租赁公司租车运营或者出租车驾驶员、租赁车公司驾驶员开专车,就符合规定,不属于黑车。”孙建平表示。

  上海交管部门近期也对外透露,只要专车平台申请,上海就给它办理营业执照。当然,这一类专车必须具备上述这些先决条件。

  广州市交委正抓紧测试约租车

  昨天,广州市交委人士向记者表示,市交委对专车一直延续之前的管理模式。私家车投入运营专车,在广州一直未被允许。目前,广州市交委正加紧对约租车的测试。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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