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王老吉申请强制执行“7连冠”广告语案终审判决

2015年08月05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8月5日电 (记者 唐贵江)王老吉方面5日对媒体透露,由于加多宝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执行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王老吉已于近日决定向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加多宝“七连冠”等广告语虚假宣传案的判决。

  此前,北京高院于7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三中院的一审原判,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构成虚假宣传,并须停止侵权行为,并于作出判决后的10日内履行相关法律制裁。

  王老吉方面称,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红罐装潢案等,王老吉与加多宝两大凉茶企业间有多个官司正在审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宝索赔近50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开庭的案件中,王老吉已经胜诉10起案件。随着多起纠纷将进入终审阶段,加多宝或将面临更多的赔偿。

  2014年12月,北京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人民币。此外,加多宝方面还被要求要在相关网站首页、《南方日报》等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随后加多宝提出上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受理。7月27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对此案维持原判。

  加多宝与王老吉是中国两个最大凉茶企业,双方近年来为争夺日益庞大的凉茶饮料市场,彼此间官司不断。(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