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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四年重庆高档房销量下降

2015年08月13日 1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重庆8月13日电 (钟旖)房地产税正式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为房地产税范畴之一的房产税,民众关注度持续加温。作为中国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两个城市之一,重庆相关部门负责人13日透露,“重庆房产税征收四年来,对普通民众影响不大,高档房销量确有下降。”

  为什么将重庆划为试点城市之一?重庆房地产业协会研究部主任孙宏志认为,重庆房地产业处于平稳的“价值洼地”,波动不大呈健康态势,且重庆区域宏观经济状况较好,改革承受力较高,使得房产税试点方案在重庆推行阻力小。

  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针对居民住房保有环节,向产权所有人进行征税。

  在重庆,房产税的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在0.5%至1.2%间。

  曾有业内人士指出,重庆主要针对豪宅和别墅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对房屋的面积和价格进行极为严格的限制,这几乎为豪宅“量身定做”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应称为房地产界的“奢侈品税”。

  针对这一说法,重庆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可以这么理解。”他又进一步解释,重庆最初试行房产税的初衷就是抑制高端,而并非调控房价,房产税试点的最终目的是使重庆房地产市场呈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销售、高端有抑制的状态,“对普通民众基本没有影响”。

  该负责人告诉中新社记者,重庆确实存在房产税征收面小、在财政收入中占比低的问题。重庆市长黄奇帆曾在公开场合称,重庆只对住房对象的7%左右收了房产税,93%左右的普通商品房对象没有包含在内,相当于只对少量高档豪华公寓、别墅收了特别消费税。“从市场的销售情况看,房产税试点第一年,重庆高档房消费受到有力调控,平抑了当时的房价上涨压力,起到了比较明显的调控作用。”该负责人说。

  国际房地产顾问“五大行”之一戴德梁行驻重庆机构相关人员也告诉中新社记者,“房产税对重庆的整体影响并不明显,最多对高端住宅稍有影响。”该说法亦得到了中原地产重庆市场部工作人员的证实,“2011年之后,高档房成交量有明显下滑趋势”,部分业主手中持有高档房并不止一两处,税款的重叠增加不仅让已投资人感到压力,也让欲购高端房的人群“望而却步”。

  “房产税在执行过程中,对商品房高端市场调控效果较明显,但对中高端及以下基本无冲击。”孙宏志认为,重庆由于试点房产税,在没有进行商品房限购的前提下,总体房价平稳,侧面反映出房产税对一般商品房市场起到调控作用。目前房地产税即将进入立法程序,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已由2011年的大热转变为遇冷,这一变化加剧了征税政策改革的迫切性,改革的难度和阻力势必也会加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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