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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巴资质不合格游客可拒绝乘车

2015年08月19日 16:10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

8月14日,一辆旅游大巴在海阳侧翻致5死9伤

  日前海阳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旅游大巴侧翻造成5死9伤。其中,5名死者中包括这个旅游团年轻的女导游,事故一出,业内陷入了反思。昨日,济南市旅游局召集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召开了旅游安全用车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安全用车的新要求。
  通知要求,旅行社包车必须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旅游用车必须证件齐全,有完备有效的乘客座位险,无重大投诉。旅行社要认真落实责任险规定,确保投保率达到100%(含导游),积极推荐游客购买意外伤害险。
  据悉,此次出事故的旅游大巴保险齐全,每位乘客仅座位险就投保了80万元。但是,目前,仅有30%的旅游大巴能做到100%投保。由于旅行社都为旅客投保了意外伤害险,所以旅游大巴很少再全数投放座位险。今后要求杜绝这种现象,除了意外伤害险,要求大巴座位险投保率必须也能达到100%。
  今后导游将有权检查旅游大巴及司机的资质,在资质不合格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乘车。带团导游有对车辆驾驶员资质条件查验权利,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一致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带团导游还要确认委派车辆是否与合同约定车辆相符,检查车辆有无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上岗证及包车牌等营运手续。
  通知明确,旅游大巴也是营运大巴,营运车辆交通规范明确,客运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记者 孙姮)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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