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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多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追踪:3元补助遭学校企业盘剥(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5月25日 11:3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保障制度“严格” 食品屡屡“出格”

  “牛奶喝到嘴里有一种奇怪的辣味。之后不到十分钟,就是头疼、恶心,最后晕倒在了教室里。”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

  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竟然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虽然目前结果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但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看似招投标,走走过场,还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

  2012年,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了营养午餐后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调查发现,顶拉小学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原料除肉外,购进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公开招标规定仍挡不住‘三无大米’进食堂,说明部分学校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易让散装大米、过期食品等低价劣质的产品进入,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长期关注食品安全诉讼案件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

  一方面是招标屡出问题,另一方面明知产品挤压可能变质,供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超量、超层运送。

  2012年,湖南省石门县部分学生饮用营养餐供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经查实系供应商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配送过程中运输车超量、超层、超压堆码,产品密封性因严重挤压受到隐形破坏,导致产品变质。

  “挤压损坏了食物,从外形上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供应商看不到?学校接收食品时没有检查?分发给学生食用时也没有注意到食物变形?学校对招标企业的运作缺乏持续监督,谁敢保证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一位家长说。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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