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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1起非法集资案昨集中宣判 两人被判死缓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24日 10:1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在被告席听判的顾春芳。 法院供图

  集中宣判

  昨日,省高院等5家法院对常熟美女老板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11起非法集资犯罪案统一公开宣判。这批案件涉及22名被告,他们分别以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需要大量资金等多种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诈骗或非法吸收资金,累计涉案金额28亿余元。

  记者梳理常熟顾春芳案、徐州“红宝石”案、南通司建华等特大非法集资诈骗、吸收公众存款案发现,他们编造的高额回报项目,均与当年火热的矿产投资(煤炭、宝石)有关。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彭昊

  A 最受关注的案子

  信算命,觉得还能东山再起 美女老板亏了生意疯狂“借钱”

  集资诈骗17亿的顾春芳被判死缓

  去年3月份,“常熟第一美女老板”顾春芳因高息借款数亿元后无法偿还而“跑路”,引发舆论关注。经查明,顾春芳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非法集资诈骗17.6亿元。昨天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顾春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情回顾

  顾春芳其人

  顾春芳,1972年出生于常熟市碧溪镇,初中没毕业。她身高近1.70米,刚工作时曾兼职做模特,从商后当过城市宣传片女主角,人称“常熟第一美女老板”。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顾春芳进入碧溪供销社,担任化妆品销售,凭借出色的口才,赢得了非常好的业绩。不久,顾春芳辞职下海经商做得不错,且交际广泛。不过,感情却出现问题,离了婚。

  “煤炭生意”吸金

  几年前,顾春芳自称和朋友在内蒙古投资煤炭生意,需要筹措大量资金,愿以20%高额年息借款。凭借在常熟积累多年的人脉,并且回报丰厚,多名私企老板很快与顾春芳合伙,不断借给她大笔资金或做借款担保。

  刚开始都能定期支付利息,然而从2011年开始,顾春芳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忙着拆东墙补西墙,最后“人间蒸发”。

  抓捕时曾自残

  此后,常熟警方陆续接到20余名群众反映,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以经营煤炭生意资金紧缺为由,采用借款付息手段借得大量钱财后无法偿还,并人已失踪。2012年3月27日晚,常熟警方在上海将顾春芳抓获。据警方透露,抓捕中,顾春芳一度情绪激动并自残。

  自辩:轻信了算命的

  2013年7月1日至7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连续两天的开庭审理。庭审中,顾春芳对于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顾春芳辩护称,她从2006年开始生意上出现亏损,从一两百万到后来窟窿越来越大。因为自己很迷信那些算命的“大师”,就开始四处拜访常熟和各地的“算命大师”、“活佛”,为自己指点迷津。“大师”们在给她算过命后,都说她虽然现在处境艰难,但是以后必定还会事业兴旺。顾春芳就这样轻信了他们的话,总觉得自己能在不久的将来凭着某一单生意或是某一只股票东山再起。

  庭审中,她一再向法官解释称,自己没有非法占有那些集资款的故意,而是坚信“大师”的话会应验,一旦有了钱就会还他们。

  宣判:全程一言未发

  昨天上午9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案进行公开宣判。在两名女法警押解下走进法庭的顾春芳如今留着齐耳短发,相较以前的照片消瘦不少。

  宣判过程持续了约十分钟。法官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顾春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注意到,在整个宣判过程中,顾春芳自始至终表情平静,未发一语,在当场签收判决送达书后即被法警带走。

  在昨天的旁听席上,除了媒体记者和几位受害人代表,唯一到场听判的亲属只有顾春芳的亲弟弟。

  受害富翁变亿万负翁

  昨天到场听判的几名集资诈骗受害人中,从常熟赶来的顾老板是损失最惨重的,他的受骗金额高达1.8亿。

  顾老板本来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经朋友介绍认识顾春芳,知道她在做煤炭生意。顾老板从商多年,也不会轻易上当,直到顾春芳领着他跑到张家港一家发电厂考察,厂领导亲自出面接待他,才相信顾春芳的煤炭生意不假,于是拿出了8000万元入股。

  后来顾春芳称生意上需要1亿元验资,短期拆解10天就还,顾老板凭借自己信誉向他人借了1亿元资金打给顾春芳,没想到直到案发再无音讯。“她害得我太惨了,我直接从亿万富翁变成了亿万负翁,外面顶着1亿的债让我这把老骨头怎么还。”顾老板声泪俱下地向记者说。

  陈女士和张女士是顾春芳的“闺密”,她俩把自己的别墅借给顾做银行抵押贷款。她们说,认识顾春芳的时候,顾还是20多岁的大姑娘,没想到她会连朋友都骗。

  B 把人害死的案子

  被骗投资空壳铁矿 绝望妻子杀夫后自尽

  主犯司建华获无期徒刑

  南通地区的司建华、马国山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导致1名受害人死亡。

  2011年初以来,司建华为偿还前期集资所欠的巨额钱款,单独或伙同马国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稳健一期”、“快速一期”等金融理财投资产品,通过公开宣传形式,向172人销售上述投资项目,并将其中的1928.22万元用于归还前期集资款本息、购买汽车以及为实施诈骗而设的分公司人员工资、管理费等。

  从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司建华同样为了弥补前期集资亏空,打算投资矿产捞一笔,最终与巫山铁矿公司接触,明知该公司虚增资产报表数据,仍然错误地认为巫山铁矿具有投资价值,与其签订股权销售协议,随后鼓动105人购买了巫山铁矿公司的股权,非法吸收资金2174.2万元。司建华将这些资金中的1600万元汇到巫山铁矿公司,其余的钱都被用来支付前期集资款本息及公司的费用。

  当地很多人掉入司建华的集资陷阱。吉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在把全家的21万元积蓄都投给司建华之后,吉女士没能换来期望的高额回报,还眼睁睁看着生活陷入困境,夫妻之间的矛盾也随之激化。此后,吉女士用喂食安眠药、毛巾勒颈部等方法,将丈夫残忍杀害。绝望的她,随后服下安眠药自杀,幸好被他人发现,及时得到抢救而生还。

  这是昨日集中宣判的11起非法集资案中,唯一出现被害人丧命的案子。南通市中级法院最终判处司建华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马国山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C 受害者最多的案子

  “红宝石”升值神话骗了4000多人

  主犯刘福录被判死缓

  2009年6月开始,刘福录、张振国、程晓等人成立了黑龙江省海林市福禄珠宝饰品经销有限公司,编造投资开发“红石榴石”(又称“红宝石”)的升值神话。

  该公司公然宣称,在东北拥有多个矿藏开采权、能加工销售红宝石、获取丰厚利润,吸引市民投资“做股东”,公司所给予的“分红”十分诱人:月息高达7%。一时间门庭若市。

  该公司在徐州开设了4家空壳办事处,负责处理这些集资款项。不过市民们很快发现,该公司只按时兑付利息几个月,随后返息逐月减少,到2011年3月份已不返息,想追回本金,“上家”也跑了,上千市民受骗,涉案金额6.4亿余元。至案发时,尚有集资款3亿余元无法归还。

  该案中的刘建荣等6人明知刘福录等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没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资格,仍然接受他们的委托,负责集资事项,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向4000多人非法吸收存款。

  徐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福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程晓、张振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也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4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昨日,经省高院二审裁定,准许一名上诉人撤回上诉,同时驳回程晓等4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省高院核准了对刘福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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