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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跑赢长达10年诉讼 大药厂被判赔偿320万元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13日 09: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台湾最高法院6月1日做出裁决,因服用台湾科达制药公司生产的龙胆泻肝汤导致尿毒症,中医师王韵凯获赔1500万元新台币。这场长达10年的诉讼可谓一场力量悬殊的博弈。但在代理律师李宜光看来,最重要的不是胜诉或赔偿,而是给政府和药厂一个警醒:“你今天把关不严格,明天就要付出大代价。”

  对抗大药厂

  在诉讼之路上等待了10年,台湾中医师王韵凯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正义”。

  为治疗自己的肝胆湿热症,持有中医证书的王韵凯长期服用中成药龙胆泻肝汤。直到2002年的一天,正值壮年的他扑通一声晕倒在地,被家人送去急救之后,确诊患有尿毒症。

  在这种王韵凯曾长期服用的药物中,检测人员发现了一种叫做马兜铃酸的物质。它会导致肾脏纤维化,并增加肾脏癌和膀胱癌的风险。

  一怒之下,王韵凯将药商台湾科达制药公司告上法庭。今年6月1日,台湾最高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药商标示不清,须赔偿王韵凯1500多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20万元)医疗费及惩罚金,创下台湾药物伤害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在海峡对岸,卫生法学专家、律师卓小勤听到这个消息后连呼“太好了”。9年前,他曾在北京接触过近200名有龙胆泻肝丸服用史的肾衰竭患者,并为一些人免费代理诉讼,起诉生产厂商。可因种种原因,诉讼一一搁浅。

  “普通人要对抗大药厂,其实都是非常辛苦的。”王韵凯的代理律师李宜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但在他看来,台湾最高法院的判决至少让那些被药品伤害的人们看到了一丝曙光,以后打同类官司,“会更有信心”。

  一场小虾米与大鲸鱼的博弈

  从一开始,这场诉讼就是一次力量悬殊的博弈。“我们这是小虾米对大鲸鱼,对方是药厂哎!”李宜光回忆说。

  在台湾,科达制药拥有32年历史,在台湾中医药界大名鼎鼎。它生产的龙胆泻肝汤也早已获得台湾卫生署的许可。

  患病之前,王韵凯是准备大展宏图的年轻中医师。他刚刚开设自己的中医馆,手下雇了30多名医生。他亲自为中医馆采购了龙胆泻肝汤,随后自己也开始服用。即使后来住进医院,他仍然把龙胆泻肝汤带在身边。

  住院第六天,主治医生吕理哲查房时发现王韵凯正在吃龙胆泻肝汤,马上制止了他。吕理哲把药物先后送往台北荣总医院和一家私人鉴定机构进行化验。两家机构的鉴定结果都显示,龙胆泻肝汤中含有“高剂量的马兜铃酸”。

  在当时的台湾,“马兜铃酸”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李宜光记得,头一回听说王韵凯的遭遇时自己非常惊讶,第一件事便是上网搜索关键词“马兜铃酸”。

  事实上,早在1982年,比利时就发现这种来自马兜铃科植物的物质会导致肾病变。许多比利时妇女为了减肥服用中草药配方的减肥药剂,后来纷纷得了肾衰竭。2000年,美国禁止进口、制造和销售含有马兜铃酸的一切中草药。

  在中国大陆,新闻也开始披露同样的现象。让这名台湾律师印象最深的是,北京一位出身中医世家的老中医长期服用同仁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后也得了尿毒症。这位老中医说,与他同样行医的爷爷和父亲都有服用龙胆泻肝丸的习惯,最后均死于尿毒症。

  “就连中医师都这样,到底有多少人受害而不自知?”李宜光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台湾,这是第一例因马兜铃酸而提起的诉讼。然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快遭受挫折。李宜光3次提起刑事诉讼,每一次都被驳回。检察官采信科达提供的证据,认为由王韵凯一方提供的药品检验“可信性存疑”。直到第4次提起刑事诉讼,检察官才最终起诉。可没多久,科达负责人就得了帕金森症,无法为自己抗辩,刑事诉讼被迫停止。

  一切只好从头再来。案子转向了民事诉讼,但要挑战大药厂的权威依然困难重重。在法庭上,科达声称在检测龙胆泻肝汤之前,鉴定机构沒有跟科达“确认”,因而怀疑接受检验的药品是不是真为科达所产。

  凑巧的是,荣总医院毒物科当时也在进行“中药含马兜铃酸”的研究计划。研究人员跑到台北迪化街的各大药房购买不同厂家的中药,发现科达生产的龙胆泻肝汤中含有马兜铃酸。这些研究人员出庭提供了证词,并能证明接受检测的药品确实为科达产品。

  但李宜光很快发现,科达“动用一切资源”,“找媒体去攻击那些愿意挺身作证的人”。新闻开始报道,荣总医院发布了“不实报告”,“导致台湾人民不敢吃中药”,研究人员也因而被扣上了“影响中医名声”的大帽子。

  无奈之下,荣总医院的相关研究人员只好当着台湾媒体的面,向所有台湾民众鞠躬道歉。这场官司一时蒙上了无形的压力。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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