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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医跑赢长达10年诉讼 大药厂被判赔偿320万元(3)

2012年06月13日 09: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最重要的不是胜诉或赔偿,而是给政府和药厂一个警醒

  面对气馁的王韵凯,李宜光却不想放弃。他鼓励王韵凯:“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一定要坚持下去,这不是为了你个人,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王韵凯最后决定,“把官司打下去”。

  吕理哲的研究再一次被送往卫生署进行鉴定。结果出人意料,卫生署表示其中的阳性“不是真正的阳性”,“最可能是正常的背景染色”。肾病变与马兜铃酸之间的关系终于得到了确认。

  2010年7月,台湾高等法院做出判决,指出科达未尽告知责任,没有提醒消费者“长期服用会导致肾衰竭的副作用”,但王韵凯也“未遵不宜多服久服之嘱”,原被告双方为损害“各负50%的责任”。科达公司被判赔1500多万元新台币。经过上诉,台湾最高法院近日裁定维持原判。

  尽管对法院要自己承担一半责任的判决“有点不服气”,但听到宣判的那一刻,王韵凯最大的感受是司法终究还了自己“一个公道”。一些市民听到消息后打电话给他,谢谢他“坚持到现在”,也有遭受同样经历的人向他咨询该怎样打官司。

  不过,在李宜光眼中,最重要的不是胜诉或赔偿,而是给政府和药厂一个警醒——“要知道你今天把关不严格,明天就要付出大代价。”

  李宜光还专门介绍了台湾的《药害救济法》,这部法律旨在为那些被药品的不良反应所伤害,但不能确定事故责任人的受害人提供及时救济,救济金来自台湾卫生署设立的药害救济基金。“你不必通过诉讼,也就是说不管谁是谁非,只要证明受害者的问题是药物引起的,就有赔偿。”

  但从长远来说,李宜光认为,更重要的是政府和药厂“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进行把关”,因为一旦发生了药物伤害事件,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药商和受害人陷入双输局面。

  历经10年的诉讼拉锯战,台湾科达制药不仅名誉受损,其须赔付的金额还要按照自请求之日起每年5%的利息计算。而对王韵凯而言,这场诉讼已经让他“身心俱疲”。

  “司法的正义还是应该来得更快一些。”李宜光说,“正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可在卓小勤看来,这份“迟来的正义”已经难能可贵。据新华社报道,在中国大陆,共有200多家药厂曾经生产龙胆泻肝丸,致病人数约10万人。(记者 陈倩儿)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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