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一把手须出庭应诉 区长及30官员成被告
推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民告官不见官”被推翻,一年来区长及近30名部门负责人当被告——
平谷民告官 官必出庭应诉
平谷区王辛庄镇小辛寨村三名村民,去年因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将区政府告上法庭。开庭时,区长张吉福坐到了被告席,成为平谷区推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后,首位出庭应诉的“一把手”。
过去“民告官不见官”。在平谷,前五年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仅有2.45%。全国范围内,这一现象都很普遍。
这一窘境在平谷区被改变。去年,该区推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区长、局长、镇长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人遇到行政诉讼案件时,出庭与百姓面对面,“官民”平等交流。
该制度实行以来,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近30名各部门负责人出庭,“一把手”亲自应诉的已达75%,“有一部分原因是被告并非平谷区内单位,还有一部分是厅前达成和解。”平谷区法制办主任王东日说,“一年多来仅一位镇长没出庭,因为刚刚履新对情况不清楚,但他已承诺下次一定出庭。”
平谷区长张吉福说:“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本机关执法情况的好机会,让百姓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政府更应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改弊端
曾民不见官 今区长出庭
“平谷区在2005年至2010年的5年中,行政案件共审理了20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仅为2.45%。”平谷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海成说。
过去如有行政诉讼案件,很多政府机关都会由律师出庭。记者了解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行政诉讼法中并未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只有国务院以及本市市政府发布的有关意见中有所提及,但不具备强制性。
一方面是“见不着官”,另一方面则是“民告官”案件正不断增多。
张海成表示,案件增多的原因,首先是百姓的法律意识提升了,但更主要的是政府社会服务管理的内容扩大了,一些过去没人管的问题由政府承担,管理的面扩大了,相应纠纷也就增多了。
“民告官”案件增多、“不见官”也难改变,窘境如何破解?
去年,平谷区政府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六种情况。
第一个出庭当被告的就是平谷区区长张吉福。
去年夏天,平谷区法院开庭审判了王辛庄镇小辛寨村三名村民诉平谷区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一案。
“制度刚出台,第一个案子就是起诉区政府。”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说。区长张吉福二话没说:出庭应诉。
开庭那天,三位农民原告第一次见到了区长本人。旁听席上还坐着平谷区国土局、城管大队等20多家单位的一把手。
一个多小时的审判期间,张吉福亲自回答了所有问题,并阐述了区政府的正当理由。虽然三位村民的起诉被最终驳回,但他们心服口服。
那一天,开创了区长出庭应诉的先河,在首都各级法院中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