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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区违法开垦两万亩 开垦者被指“非一般人”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0日 09:5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明水湿地保护区标有“核心区11960公顷”的界碑。 张冲 摄

  调查动机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鸟类大鸨栖息地,人迹罕至的湿地保护区内却被人肆意开垦了万余亩耕地。2011年间,此事被曝光,引起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黑龙江省林业厅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退耕还湿、还草。如今时隔两年多,开垦湿地的“土豪”们依然我行我素……

  明水湿地在2007年被列为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同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鸟类大鸨、东方白鹳、丹顶鹤、金雕的栖息地。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就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湿地深处,却隐藏着数万亩的耕地。

  湿地保护区当中的这些耕地从何而来?《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实地调查

  耕地被曝光两年多仍然存在

  11月12日上午,位于黑龙江西南部明水县城白天的气温已经达到了零下,并不刺眼的秋日将湿地内的芦苇荡照得金黄。在举报人的引领下,记者乘坐一辆吉普车进入了明水湿地保护区,沿着引嫩(江)渠,一路颠簸行驶的两个多小时里,记者的手从未离开过车内安全把手。在保护区内几乎没有人和车辆来往,只是偶尔能够看到大轮拖拉机或者挖沟机。

  车辆行驶到一处标有“核心区11960公顷”的界碑旁停下,放眼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金黄草原。

  明水县湿地保护区地处松嫩平原北部,与扎龙国家自然保护区相连。保护区总面积为75万亩,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部分,人工开凿的引嫩河从保护区穿过。“耕地都在保护区的缓冲区范围内。”熟悉地况的举报人告诉记者,再往南走几公里就可以看到耕地了。

  车辆又行驶了半个小时,如海市蜃楼一般的板墙蓝瓦的联排彩钢房越发清晰,可以清晰地看到墙上喷绘的一串手机号码和“包地”二字。

  因为已经过了收割季,联排房屋周围未见人烟,四周也已不再是草原,而是无边无尽的耕地垄沟。

  记者驱车沿着引嫩河向南行驶了将近20公里,仍然找不到耕地的边界。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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