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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两家网站暗示有“高层背景” 称给首长写内参(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5日 09:0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随后,林峰又提出第二个版本:自己和方老师是朋友。

  宣传部宣教科工作人员谢行焱证实,林峰在与其交谈时也是上述说法。

  林峰事后接受警方询问时否认了“写文章曝光”一事。“其他人不是这样说的。”一名民警提出。

  喻春龙对林峰的表现有些怀疑。于是,他一边联系江西省委宣传部,一边报警。

  一位出警民警告诉记者,林峰不愿坐上警车,“他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我是给中央首长写内参的’,并让同行的一个年轻人拍下我的警号。”喻春龙也证实了类似说法。

  据了解,林峰真名姚昌武,经营着南昌海之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去年5月,林峰因涉嫌信用卡诈骗两万余元,曾被南昌警方刑事拘留。

  10月23日,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向蛟桥派出所出具了一份《证明》:“经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记者网核查,无《决策内参通讯》报刊出版单位。”

  随后,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对林峰行政拘留10日,理由是“使用伪造证件”。

  方姓教师近日告诉记者,他经人介绍与林峰认识,并投资其一个项目。后来,他认为林峰财务存在问题,提出终止合作,但林峰一直拖延退款。

  “他可能是希望去单位将事情影响闹大,阻止我走法律途径。”方老师猜测,事发三天前,他的弟弟曾向林峰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1月22日,贺斌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公司没有派林峰前往江西财大,其行为是公司明令禁止的。

  文化传媒公司的“高层背景”

  中国青年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11月23日,林峰的文化传媒公司门口是一块红色背景的长方形招牌。招牌正中偏上方是一枚国徽,国徽之下标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调查”、“国务院决策内参驻地调研”、“中国高层领导信息网新闻中心”等字样。这块招牌旁边,是他经营的“海之恋”文化传媒公司的“空姐推介比赛”海报。

  招牌还在最上方注明“中央统一编号:JC.X20130301”,落款则是“林峰工作室”。

  林峰此前所持中国高层领导信息网、决策内参通讯等3本证件,正是由上述单位颁发。这些证件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存在一定相似性。

  相比招牌和证件,这两家已被关闭的网站显然看上去更加“权威”。今年9月,因读者举报,中国青年报记者曾对网站部分页面进行截图。

  高层领导信息网页面上方是一条红底的长方形横幅。左侧为一枚国徽,右侧是天安门城楼图案,中间印有“高层领导信息网”7个字。

  横幅下方的导航条包括“区域发展”、“城市建设”等20个栏目。其中,“曝光与举报”栏目刊登了由网站“调研员”撰写的舆论监督性文章或一些群众的举报信。

  在导航条下方,还列出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照片、国家领导人的新闻。记者发现,大部分新闻转载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

  “决策内参通讯”网站页面较为相似。该网站宣称:“《决策内参通讯》既是委员会的内部资料,又是呈报中央、国务院高层领导的机密材料。”

  贺斌告诉记者,上述网站由“中国区域战略发展决策委员会”主办。他自称曾看过一份公文,大致内容是,2006年,一批部委机关的离退休老干部联合发起成立了该临时机构,“后来运营到现在”。

  对于该委员会是否存在,记者尚未证实。但一个事实是,两家网站已被关闭,国家工信部ICP备案系统如今已无法查到网站信息。

  记者今年9月查询的ICP备案结果显示,高层领导信息网主办单位为“北京国研阳光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决策内参通讯主办单位是“北京国研东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网站主办单位性质均为“企业”,负责人姓名都是“李曰仁”。

  值得注意的是,与林峰所持证件封皮的单位名称不同,ICP备案并无“中国高层领导信息网”的“中国”二字。

  而在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中,“国研东方”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去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是李曰仁,注册资本100万元。“国研阳光”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是一魏姓女士,注册资本1000万元。

  据高层领导信息网介绍,李曰仁曾是某中央媒体文化事业中心专题部副主任,被诸多机构联合授予“中国红色文化传播大使”称号。

  交5800元得到3本证件

  这两家自称与“高层”联系密切的网站,其运营模式是怎样的呢?

  河南孟州市大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冯兵(化名)曾是“中国高层领导信息网律师团成员”,与林峰一样,他也持有3本证件。

  冯兵回忆,今年春天,他接到了高层领导信息网的电话,对方邀请他加入律师团。“网站看上去很权威。当时考虑到对提高知名度有帮助,我决定加入,并给公司寄了几本我写的书。”

  但是,贺斌称,当初是冯兵主动要求加入律师团的。

  冯兵在2月中旬收到了网站颁发的“律师团成员”荣誉证书。3月28日,他前往青海省某县代理贾文(化名)与当地有关部门的一起房屋征收官司。

  贾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高层领导信息网的“记者”,“他们来了两次,第一次是2012年12月”,“我为他们报销了机票”。

  按照贾文的说法,“记者”第一次来到县城之后,有关部门暂时停止了房屋征收,后来,“记者”向他介绍了一位河南的法律工作者打官司。后者就是冯兵。

  冯兵称,庭审结束之后,冯兵与贾文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载明,双方就委托代理事宜共同商议有偿代理服务费20万元。合同盖有“孟州市大定法律服务所”的公章。

  冯兵、贾文均表示,贾文共支付了冯兵11万元。不过,贾文对收费和结果并不满意。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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