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女生遇害数千人验DNA引争议 律师称不合理(2)

参与互动(0)千人验血事件屡有发生
事实上,为了破案,警方查验上千人的DNA,此案并不是首例。
2012年6月22日8时,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一名女性被害,警方初步分析为一起强奸杀人案。专案组采取广撒网的办法,对附近19个自然屯的3000多个男性进行排查,抽取血液送检DNA,一男子听说检测家族DNA会锁定犯罪嫌疑人时,随即四处筹措资金外逃,结果被抓获。
2012年10月,陕西商洛市山阳县退休干部郭某被人用锐器杀死在家中,室内财物有被盗迹象。警方在案发现场检出一名男性DNA成分。当地警方经过65天的努力,利用DNA检验技术排查1360多人,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就在不久前,10月上旬,山东滨州市滨城公安分局让滨州学院5000多名男学生采血化验DNA,警方称此举是为尽快侦破一系列宿舍盗窃案。
一名从警多年的民警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警方要求“命案必破”,再加上这样的恶性案件容易引起周边市民恐慌,警方肯定想要快速破案。
这名民警认为,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再说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办案。”这名民警认为,此案案发地带偏僻,监控可能无法覆盖,再加上现场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血迹,警方大范围采集DNA除了排查外,对嫌疑人也起到了震慑作用。“有这些高科技的手段我们为什么不用呢?”但其坦言:“检测这么多人费用肯定有点大。”
而一名民警发表了不同意见:“刑事诉讼法中说的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警方通过侦查将范围缩小至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这一个或几个人才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
“且法律规定的只是‘可以’,并不是‘必须’,这些都有待商榷。”该民警认为,为破案大面积采集DNA信息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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