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官员与妻子蒙冤一审四次定罪 三次发回重审最终平反(4)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6月30日 02:5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判决对比

  鸡东县法院

  四份判决确认了一个事实:翟志平、王彬夫妇用2.1万元的轿车换走李德全价值19万余元的煤炭,李德全要求补上差价,但翟志平夫妇不仅不理睬,还失去了联系。这种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鸡西市中院

  鸡西市中院认为,本案在证据、事实方面存有问题,不能经过运用有效的证据排除合理的怀疑,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条件。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犯罪,主要表现在口头买卖合同的认定证据不足,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据不足、视频录像没有提供、主要证人的证言不能采信、煤款是否结清证据不足。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证明“诈骗”李德全的行为是翟志平夫妇实施。

  □释放 无罪判决“迟到”近两个月

  “办释放手续那一刻,我们没有抱头痛哭,三年冤狱让我们麻木了,也觉得眼泪已经哭干了。”

  今年5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在鸡东县看守所内,翟志平和王彬分别接到管教民警通知,马上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翟志平、王彬回忆,听到民警通知的那一刹那,他们意识到鸡西市中院一定是作出了无罪判决。在鸡东县看守所办理离所手续的办公室内,鸡东县法院向翟志平、王彬宣布,鸡西市中院作出判决,认定他们夫妇无罪。

  在被关押的三年时间里,除了出庭受审外,翟志平、王彬夫妇虽然同关在一个看守所,但却不能相见。被关三年后,夫妇二人等来了无罪判决,但他们却平静地走出看守所,“办释放手续那一刻,我们没有抱头痛哭,三年冤狱让我们麻木了,也觉得眼泪已经哭干了”。等回过神后,翟志平、王彬阅读判决书发现,这份无罪判决早在2014年3月27日就已经作出,但又过了将近两个月后,他们才最终获释。

  对于这个认定,翟志平表示,一个事实最为明确,他们夫妇二人根本就没有去过鸡东县。但鸡东县公检法机关的调查、指控、判决却坚称他们二人到过鸡东县,并实施了诈骗行为。庭审笔录显示,检察机关曾称有监控录像证明翟志平夫妇来过鸡东县,但却不能提供这份监控录像。

  夫妻俩时常会从睡梦中惊醒

  “凌晨醒来,我们会互相问,是不是真的获得了自由。”

  从5月9日获得自由至今,翟志平、王彬一直处于恢复当中。王彬说,被关押三年给她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失眠、无缘由地感到惊恐、内分泌失调一直困扰着她。翟志平则表示,其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更大,获释后他回过通榆县,在和很多熟人见面后,对方的一句“你出来了啊”让他难以接受,“通榆县的很多熟人都认为我是刑满释放,我没法拿着无罪判决一一展示给他们”。翟志平说,现在每天凌晨两三点钟,他和妻子都会从睡梦中惊醒,回想起三年冤狱生涯,夫妻二人一时还难以释怀,“凌晨醒来,我们会互相问,是不是真的获得了自由”。

  除了身体和生理上的影响,王彬说,这三年冤狱同样带来了经济上的影响。为了打官司,律师费就花去了几十万,家人为了筹钱甚至卖掉了房子。在这三年中,家人数十次前往鸡东县,由于路途遥远,每次去的花销应该非常大。由于无人打理,王彬在长春市的两处铺面被收回。被抓前按揭买下的一套商用房,由于无法按期支付贷款,银行方面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彬还钱并交付罚息。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