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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灌装燃气乱象调查:垄断惹的祸?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5月17日 0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长沙5月17日电 题:湖南株洲灌装燃气乱象调查:垄断惹的祸?

  作者 刘柱 傅蕾

  一瓶12公斤的瓶装液化气,足足少了3公斤!

  湖南株洲市民易先生在株洲中燃铁达能源公司(下称“株洲中燃”)先锋配送站购买瓶装液化气发现短斤少两后,投诉获得“丰厚”回报:配送站工作人员登门道歉,给其换了一罐足量的气,还送了一罐足量的气。

  “一个月里这样的投诉有多少起?你看看报社的热线记录和株洲电视新闻就知道了。”当地一媒体人士指出,看似问题屡屡发生在配送站这一灌装燃气的销售终端环节,但其实背后还有着更深的原因。

  暗访:令人疑惑的分装

  5月7日下午,记者以搬运工的身份,乘坐一台配送车前往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黄泥塘原车辆厂的株洲中燃充气站一探究竟。

  从进入大门到充气车间,记者和配送车经过了三道关卡。

  司机停车向一出纳模样的女工提交了交款单据。这位女工手臂下方的一张打印和填写来往司机及车辆的名单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上面大约记录了44辆左右的配送车牌照和司机名字。

  记者来到面积约40多平米的装卸台上,3名工人正忙碌着给气瓶充气。

  “分三组充装要快些吧?”记者询问同车的卸装师傅,师傅直摇头拿出一叠单据说,这次要送的气有12、11、10公斤三种,因此需要错开充装,以免搞混。

  他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各个规格气瓶数量不一,为防止错装他们在瓶上以绑有编织袋、系绳子为记号,以示区别。

  但一位曾在株洲中燃销售部门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株洲销售的瓶装气只能是12公斤,不存在多个标准。之所以如此,必然有利益驱动的猫腻。

  为核证此事,记者借帮忙提气瓶之机,分别到3台充气机旁观察,发现机器的数显面板上确实表明,3台充气机充装的液化气规格与同车装卸师傅所述一致。

  记者试图借打电话之机将机器上的数据偷偷拍下,但此举立刻引来充气工的警觉而未“得逞”。

  十多分钟后,一车气瓶充装完毕。记者随车离开厂区并下车,在入厂口等候一段时间后发现有冲完气的配送车出厂,拦下一辆发现该车装的气瓶瓶口有封装,也有没封装的。询问配送司机,对方笑而不答。

  知情人士透露,封装的气瓶是符合重量要求的,没封装的存在短斤少两。

  作为佐证,这名知情人士向记者展示了株洲中燃4月10-21日《株洲瓶批销售日报表》。数据记录表明,株洲中燃充气站确实存在送出12、11、10公斤规格的气瓶。其价格每少一公斤液化气,价格降低7元。而这10多天的销售额,多在7万元——3万元不等。

  内部人员揭秘 多方各执一词

  5月8日上午,记者为核证上述情况,来到7日离暗访充气站不到300米远的株洲中燃公司。

  最先接受采访的该公司发言人邵国夫断然否认了公司有不同规格的气瓶售出。他表示,公司售出的都是12公斤规格的且有登记,并称从来没有短斤少两的现象。随即,他将记者带到该公司两位负责人的办公室,以有事为由转身离开。

  株洲中燃一位总经理助理申太荣告知,该公司销售的瓶装液化气一般是12公斤,没有出现过11公斤等规格的。当记者讲述在充气站暗访看到的情形后,申太荣立刻不语。

  旁边另一位自称负责安全生产的总经理助理胡波急忙解释:就充装标准来说,政府定的是每瓶12公斤,但有些用户有特殊要求;充装10公斤、11公斤也好,这个并不违法,因为是按照重量开票收钱的。

  记者以7日跟车观察的各类规格瓶装数量和《株洲瓶批销售日报表》上登记数据质疑这位胡总所述的“特殊客户”是否太多时,申太荣则表示该报表他不能证实其真实性。

  申太荣强调,今年4月株洲市质监局以分组暗访形式对株洲所有液化气公司搞了一次抽查,该公司的两个充装站都没有发现问题。

  申指出,公司是株洲市唯一的供气站,但事实上所有的液化气销售终端公司控制不到。每天株洲大约30吨的液化气销售量,他们的份额只占市场的六分之一。“我们两个(充装)站都吃不饱。假冒伪劣的都是外面的气,打着是我们的牌子。”

  申和胡都指出,外界质疑公司瓶装气短斤少两,很可能发生在下面的配送站;外界以为配送站是株洲中燃的二级机构,其实与中燃公司仅“一纸”加盟协议,双方只是业务关系,但出了问题所有责任都来找公司。

  “株洲市老百姓很可怜,就是用不到一瓶合格的气,他们没有办法,我们也没有办法。”中燃公司两位负责人指出,大部分问题都发生在配送站,公司没有办法约束这些财大气粗的配送站老板。

  然而,上述两位株洲中燃负责人的说法却遭到了该公司一位管理人士的否定。

  这位自称曾在充装站从事管理的曹某说,自己在充装站工作多年,不愿克扣熟悉的客户却引来公司的不满,就要调整他的岗位。“公司对我们有规定,比如一百吨卖出去,就必须扣5吨的重量,如果达不到这个还要扣工资。为了这个事情我还跟他们争起来了。”

  各方众说纷纭,媒体的关注也引来了执法部门的行动。

  5月10日上午,株洲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副科长任海志带队对株洲液化气配送站进行突击检查,被抽查的王家坪配送站的台账显示,该站于4月14日购进了多达63瓶11公斤规格的液化气。但配送站负责人文攀提供的5月10日进货凭证均为12公斤规格的液化气,卖给用户的也只有这种规格。

  检查行动中,关于株洲市灌装液化气的标准问题也浮上台面。

  2012年7月9日,株洲市相关部门向株洲中燃和株洲凯士隆锦申燃气有限公司(下称“锦申”)下发文件,同意自该年7月14日起,株洲市瓶装燃气企业将YSP-15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调整为12公斤(±0.5公斤)。

  据悉,之所以有此调整,是因为株洲中燃此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鉴于株洲周边城市如湘潭、衡阳等地为12公斤、13公斤两种标准,加之夏季气温高,液化气钢瓶内压增加,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继续充装14.5公斤将严重影响用户安全,因此同意调整充装标准。

  但株洲市工商局人士却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了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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