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烈士抚恤金将随个人工资浮动 正处正科差3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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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还有诸多变化。
变化一
见义勇为可以网上举荐
在见义勇为举荐方面,原来主要靠当事人和被救助者申报自己情况,以及民政部门根据线索主动去核实。《意见》将建立社会举荐机制,市民政局已经开通社会举荐网上信息平台,普通公众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推荐自己了解的见义勇为行为。
变化二
社会评审团帮忙确认
在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方面,市民政局将组建社会评审团,规模保持在5人到10人之间。他们将从社会公众中进行选拔,包括司法从业人员、热心市民、居委会工作者等。这些人员既要对见义勇为有热心,也要熟悉相关法规。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此举旨在增强见义勇为确认的公信力。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丁杰表示,这个评审团将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中的疑难问题,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他们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工作方式,同时也将建立退出机制。
变化三
表彰不用等到年底
《意见》指出,见义勇为的行为一旦得到确认将进行即时表彰,而不像过去等到年底再进行表彰。
变化四
奖励力度大幅提高
2006年起,本市开始评选见义勇为荣誉市民,获奖者由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牺牲人员可获20万元奖励,还将获得一定的抚恤金。按照新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被评为烈士的,如果他的基本工资在1078元,最后会获得167万元左右的补助,没有被评为烈士的,也会获得86万元左右的补助,相对于以往的补助有了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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