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垃圾清理邻里起争执 老人两天后猝死家属索赔
2013年11月27日 09:1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居住在长宁区同一楼层内的两家人,因清理垃圾的琐事吵得不可开交,一方老人竟然在争吵后的2天突发心脏病猝死。邻居应否担责?昨天,长宁区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判决,驳回死者家人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同住6楼。由于张某一家常将垃圾堆放在过道不及时清理,今年4月的一天陈某的家人与其发生争执,随后演变成肢体冲突。由于大家都没有表面外伤,民警询问后就没有要求验伤。没想到,2天后张某的父亲突然发病,抢救无效在家中死亡。
张某认为,父亲是被陈某殴打造成严重内伤致死。因此,他起诉到长宁区法院,要求陈某一家赔偿54万余元。被告辩称,自己在冲突中并没有殴打张某的父亲,只是警告性地拍了几下。
为还原真相,法院进行深入调查。经尸体解剖及死因鉴定,张某的父亲是高血压性脑出血致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同时,其生前患有多种疾病,并发生过脑梗。长宁区法院据此指出,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事后,陈某一家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5千元。 (栾吟之 王夏迎)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