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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科技部:5所大学7名教授套取专项资金 2人已判刑(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0月10日 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2.关于干部兼职过多,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开展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2名退休中管干部已全部办理完在企业兼职的辞职手续。部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所涉及的10个单位39名兼职(任职)人员中,37人已明确不再兼任现有企业职务,正在办理相关的辞职(辞任)手续;2人明确去企业任职(1名事业单位副局级干部,1名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手续已完成。

  二是清理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关于干部在社团兼职过多问题,科技部对此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在职中管干部中有7人在14个社团兼职,在职党组管理干部中有144人在200个社团兼职。科技部将根据中央关于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并严格规范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目前离退休干部局及各事业单位已启动了此项工作,按规定明年1月向中组部报送清理规范情况。

  三是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在清理干部兼职的基础上,结合科技部工作实际,正在研究制定干部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部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科技项目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准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并领取报酬及各种费用,不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论文、著作、专利等署名,不准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候选人参与评奖,不准收受国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国家科技奖励报奖单位礼金、购物卡、吃请、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等。严格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从严管理干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对科技部主管社团的监督管理。依据社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严管理科技部主管的社团。在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前,将不再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对没有实质性活动的社团,依法依规清理撤销。严格监督社团,落实离退休干部最多只能在一个社团兼职,且不得领取报酬;每年底在社团兼职人员要报告兼职工作情况等有关规定。科技部主管的社团不得与部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不得使用委托管理单位的房产,不得申报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项目。重点加强对社团的审核工作,社团年检时要求提交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兼职人员情况和取酬情况、开展活动情况等。依据年检审核情况,每年选取部分社团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委托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并且将社团管理纳入科技部委托管理单位领导班子考核。

  五是对中国高新区协会进行清理撤销。2011年,科技部清理撤销高新区协会地方科技部门的会员资格,并退还已收取的会费。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尽快清理和依法撤销高新区协会。

  3.关于部分展会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机关服务中心不再直接委托豪志会展公司承办展会。严格执行公开招标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确定展览承办单位。凡单项金额超过120万元的,必须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上的一律不得直接委托,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邀标、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平合理确定承担单位。豪志会展公司投资方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已商定,拟将豪志会展公司转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所属企业万方数据公司为主管单位,面向市场开展专业化会展服务经营。

  二是加强展览规范管理。针对科技部展会过多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清理,减少展览展会数量,加强管理和监督。除科技部经批准主办的展览外,其它一律不给予经费支持。研究制定《展览展示专项管理办法》,对展览申请、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流程和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加强对展览专项安排和经费申请使用的监督管理。从严核准各类会展,经批准安排年度展览任务时,明确要求各牵头组织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加强展览的管理。

  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针对2013年有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部党组修订完善了《科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科技部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管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对于机关超编的11辆公务用车,其中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辆为新任职的2位副部级干部配备的,将尽快向国管局办理入编手续;其中2辆纯电动汽车为国管局统一组织的国家机关推广试用车,将按国管局规定进行处理。对长期包租的4辆外事接待用车,全部清退。今后,外事接待用车,根据外事计划,按规定向社会租车。

  三是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出国(境)团组在外超时间超经费问题,严格控制出访时间、人员和经费。按照“因事定人”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加强因公出访全流程管理,实行出访公示制度,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以及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等情况,严格控制双跨团组。每个出国(境)团组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提交出访任务情况报告,并加强监督核查。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结合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科技部党组将集中做一次整改情况通报,问题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民主集中制方面。

  针对关于班子存在民主有余、集中不足,议而不决、效率不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和科技部“三定”方案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科技部党组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中统一,提高议事效率和执行力。

  一是加快制定创新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方案。今年,科技部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工作,部领导还分别牵头对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9份专题研究报告。建立顶层设计工作咨询机制,组建了科技界、经济界、产业界相关专家的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已召开三次会议进行研讨,提出了咨询意见。国务院领导先后几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的汇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正在抓紧对顶层设计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加快制定科技部“三定”方案,推动职能转变。经过与中央编办反复沟通和协商,科技部认真研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工作,8月22日部党组会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了科技部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已报中央编办审批。科技部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管理监督、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要从根本上改变忙于审批项目的状况。

  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组集中力度,增强班子团结和整体合力。加强民主政治协商,推进民主政治在科技部的实践。对部党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督察督办,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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