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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化集团针对巡视意见涉及的各类违纪 问责处理35人(3)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9月15日 18:5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交流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修改完善了《中化集团关键岗位管理办法》,规定了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最长年限。目前,集团党组管理的干部中有14人在现岗位任职超年限。其中,9人已调整岗位,5人将于一年内完成调整。

  针对人员流失的问题,集团一方面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完成修订《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通过协议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更加注重发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薪酬激励机制改革,促进员工价值与企业价值共同提升。

  针对干部监管缺失、有的下属企业领导职数配置过多、有人办理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等问题,在集团人力资源部成立干部监督部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修订《中化集团关键岗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二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职数上限;构建专业发展通道,引导部分专业型干部由管理序列转为专业序列;对未向集团报告擅自办理长期居留许可的员工,要求员工本人做出书面承诺,放弃本人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并收缴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否则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关于从传统外贸企业向综合投资企业转型中利益输送和腐败风险的问题

  1.关于收购民企和与民企合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集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发布了《中化集团并购项目管理办法》、《中化集团并购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化了对并购项目的目标筛选、前期调研、立项审批、尽调估值、投资决策、谈判签约、交割付款、融合整合、归档总结、运营评价等十个重点环节的管控要求,同时对尽职调查的工作组织、中介选聘、方法流程、重点内容及风险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夯实投资并购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有效识别和防范投资风险。此外,投资合作中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投资决策论证、监督、问责机制,强化民企合作方资信调查,加强对民企合资合作的监管,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风险。

  针对巡视反馈的下属企业并购某民企问题,集团党组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项调查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给予该企业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集团党组管理的干部3人。党组将继续进行深入调查,如发现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一律严惩不贷。

  针对下属企业燃料油交易事故,集团当时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该企业原总经理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财务总监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副总经理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巡视意见反馈后,集团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法院已经判决我司胜诉,集团正在全力追缴剩余货款,积极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2.关于传统贸易和地产开发中违规让利问题的整改。针对传统贸易业务中的问题,集团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集中开展了融资性贸易专项清理工作。党组明确提出了“三不准(即不准开展融资性过单贸易业务,不准“一把手”直接“操刀业务”,不准做主营商品以外的业务)、四坚决(即坚决强化前中后台制衡机制,坚决建立客户/供应商准入机制,坚决贯彻执行物流供应商集中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存货盘点三方对帐制度)、五严禁(即严禁从事上下家为同一控制人的业务,严禁开展全额或部分代开证和代垫资金的纯粹融资性业务,严禁签订我方提供资金、带有利润分成条款的合同,严禁开展我方不能实质控制货权的业务,严禁从事不见商品、不见上游供应商、不见下游客户的“三不见”业务)”的要求,对漠视制度、违规操作引发风险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损失的坚决惩处、绝不姑息。

  关于巡视反馈的下属企业与一些民企从事没有实物流转的过单贸易问题,集团公司已分别进行了处理。对某企业分管相关业务的2名副总经理给予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2014年度全部绩效奖金;有关企业内部已对负责相关业务的2名部门经理予以通报批评,免去2名部门副经理职务并予降薪处理。

  针对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问题,集团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责成有关企业彻底整改。目前已终止与某民企股权合作和项目开发投入,全部收回了该民企借款本金和利息。集团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如发现利益输送、违规让利行为,将坚决处理、绝不手软。

  3.关于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中存在问题的整改。集团党组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清理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制度体系,发布《中化集团工程及生产运营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供应商管理、承包商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物资储备和库存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统计管理、策略和计划管理等8个办法,将监管要求贯穿计划、采购、执行全过程;二是加强工程物资采购组织机构建设和集中管理,要求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和投资管控,要求各单位配备造价人员,选择优质设计单位,严格工程变更审核程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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