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未被明确告知快速路 业主告开发商

参与互动(0)5个多月了,杭州的莫先生一直在为杭长高速延伸线吉鸿路(以下简称吉鸿路)忙活着。吉鸿路和莫先生,看上去是八竿子打不着,不过因为吉鸿路要穿过金地自在城,而莫先生又在金地自在城买了一套房子,两者之间就有了莫大的关联。
就在这两天,莫先生对自在城的开发商提起了起诉,因为他说,在购买房子之前,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告知会有这条快速路的存在。
莫先生的诉求很简单,要求开发商赔偿1块钱,并公开赔礼道歉。
买房之后,得知有条快速路
带着一大刀厚厚的资料,一大卷详细的图纸,莫先生来到记者面前,显然,莫先生为了这件事做了不少功课。
2011年5月,莫先生在金地自在城鹭影轩买了一套149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的单价在16700多元/平方米,总价250多万元。
直到去年10月份,莫先生从媒体上得知,买房时沙盘上标注的“紫金港路”,其实是一条杭长高速延伸线吉鸿路,“当时从来没有销售人员跟我说过,这里以后会是一条城市快速路。”
和莫先生一样情况的业主还有很多,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吉鸿路是杭长高速公路进入绕城高速的延伸段,北起张家洋路,与杭长高速绕城公路枢纽连接,南接留石快速路,与紫金港路相接。“这是一条全封闭的快速路,噪音、粉尘不说,而且是和城市道路在同一平面的,要过条马路去对面的配套小学,非常麻烦。”
莫先生所在的鹭影轩组团,其实和吉鸿路中间还隔着林溪里组团,应该说,受到的噪音影响不会太大,不过莫先生仍然坚持要打这个官司,“规划的配套小学文三路自在城校区就在对面组团,由于是封闭的快速路,现在我们过去的话,还得绕路。”莫先生生气的是,买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会有这条路的存在,“我不是房闹,也不想让开发商赔我多少钱,我就是要为自己争口气。”
在莫先生的这份起诉状中,起诉请求就是:要求开发商赔偿1块钱,并公开赔礼道歉。
规划在先,拿地在后
自在城所在的地块,是中天房产和金地集团在2007年分别竞得,当时金地集团拍下了杭政储出(2007)41号地块,中天房产拿下的是杭政储出(2007)24、25号地块。中天房产和金地集团组成了杭州金地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金地自在城。也就是说,自在城小区由三个不同的地块组成,而三个地块中间的道路均是城市道路,并非小区内的道路。这条吉鸿路,正是位于41号地块和24号地块之间的城市道路。
既然是城市道路,必然是要根据城市规划来建设。杭州市规划局交通市政工程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在国务院批复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里就曾明确,这条道路会是一条城市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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