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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买房时未被明确告知快速路 业主告开发商(2)

2012年02月23日 10:00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城市规划在前,开发商拿地在后,这已经是很明确的事实。

  “一开始的规划是,吉鸿路是要造成高架,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层面的立体交通,不过在2009年左右,周边的开发商提出意见,于是政府又对原方案进行了修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直到2010年底,最新一版的道路规划出炉,“采用主线,也就是封闭式城市快速路,加上辅道,即城市主干道相结合的方式。”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总指挥陈卫疆说,“以后快速路和城市道路是在一个层面上的,中间是四车道全封闭的吉鸿路,两边就是城市道路。”

  在莫先生买房之时,这样的规划方案其实已经确定。

  快速路已经结束招标

  “按照规划的方案,我们业主自己也画了一张图。”莫先生拿出一张图纸说,“吉鸿路是封闭式的快速路,业主从这边到对面的学校去,交通就有些麻烦,比如说,吉鸿路左转上金渡北路,需要绕到快速路上,走一个环岛之后才能下来。”

  莫先生和其他很多业主,也就此事找过开发商和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不过开发商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态度,而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则表示,现在项目的招投标已经结束。

  “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开发商肯定有过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吕炜劼律师表示,开发商在销售时隐瞒了不利于销售的信息。据该律师事务所透露,除莫先生外,另有60多位业主对开发商就快速路提起了起诉,不过赔偿要求各不同。

  记者也联系上了自在城的开发商,对方表示,目前业主们已经走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不再就此事接受采访。

  这事不矫情

  只为1块钱,和开发商“斗争”了这么长的时间,莫先生是不是有点矫情呢?

  莫先生告诉我,这条快速路,其实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了太大的影响,也不是因为房价的问题而闹事。“我的房子买的价格也不算贵,不过我就是气不过,为什么买的时候开发商不说清楚呢?”

  从了解工程规划到组织业主开会,莫先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非常灵清。从2008年开始的各类文件,包括吉鸿路的公示证明、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等,他都留下了复印件。但是,因为在买房合同中并未涉及到这一条,莫先生想维权也很难。

  看着莫先生,我也想起了去年曾写过的一篇报道。转塘某楼盘,在卖房子时说,排屋前面是山景,可到交房时,业主们却发现,前面其实是小高层。而小高层的规划,在开发商拿地之前就有了。

  事情既然出了,当然要尽力给自己维权,哪怕只为争口气。另外,还得提醒大家的是,以后卖房子时,多去看看地块周边的规划,实在不行,可以自己去规划部门打听打听,别被忽悠了。(金歆)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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