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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未达初衷 房产税扩围被叫停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15日 10:25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有消息称“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目前确实已停止”。但停止扩围并不意味着消亡,房地产税立法将加快。

  长江商报记者在上海采访时,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傅蔚冈介绍,此番抛弃房产税而转向房地产税立法,从结果来看,是由单一房屋作为纳税对象向房地产行业作为纳税对象的综合性改革。但实施主体,却是由全国人大设计好立法框架,省级政府根据各地的情况自主选择实施。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两者是从属关系,房产税只是房地产税其中的一个税种,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房,而房地产税则是针对整个房地产行业。房地产税是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如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纳税对象既包括置业者,也包含开发商。

  傅蔚冈的观点也得到不少税务专家认同,房产税停止扩围,转向房地产税立法,不论对于税务体制,还是房地产行业都是一次质的飞跃。

  对此,业内人士多持谨慎态度,“这意味着,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并未达到设立房产税的初衷,此次改革的结果,可能是希望‘税’上更多的人。”

  探访

  上海房产税开征第2年增幅从25%跌到0.5%

  2011年1月28日,上海市开始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市户口的购房者,按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来核算,住宅超出的面积需缴纳房产税,非上海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纳入房产税。试点征收的个人房产税税率为0.4%或0.6%,按照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

  2011年,上海市房产税税收736,625万元,从这一公布的数据来看,上海的房产税完成情况要超过预期。但随后两年的情况却不如人意。

  2012年税收925,594万元、2013年税收930,531万元,增幅从25%跌到0.5%。相比居高不下的楼市成交量,上海市的房产税显然有些跟不上。

  日前,有消息确认,房产税扩围被叫停。市场人士认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不够成功,所以房产税试点扩围被取消。

  “不成功的真正原因,可能是‘税’不够。”傅蔚冈认为,房产税要求每年缴纳,在商品房销售稳步递增情况下,房产税的征收增幅却在逐渐递减。税收情况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探访

  人为做低房屋价格,税费可少五成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发商和中介能帮置业者规避缴纳房产税,或者减轻赋税。”上海某开发商透露,置业顾问会人为操作实际成交价格,将税率从0.6%“做”到0.4%。

  长江商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不论是新建住宅还是二手房交易,涉及到缴纳房产税的问题,置业顾问都会帮助置业者规避,其中,最为广泛的做法就是做低房屋成交价。

  仍以上文上海三口之家为例,两套住房共计300平米,若二套房购买价格低于31000元,税率降为0.4%。

  置业顾问一般会将价格做低到标准价格以下,但又不会低太多,“以防在房屋备案的时候查出来。”上述开发商透露,一般情况下会做到3万元,这户家庭一年需缴纳120×30000×70%×0.4%=10080元的房产税,比原价税费少五成。

  “当然,这是基于购房者有足够的现金。”该人士透露,置业者一般都会多缴纳一部分现金,在购房协议中的总价实际上已经减出现金部分,这样核算出的单价自然会小于标准值,如此计算房产税就会比实际需缴纳的少很多。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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