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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军媒:10种情形不能成为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图)(3)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8月06日 09:06 来源:军报记者微信  参与互动()

  2、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出台《规定》?

  原因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军委总体部署方案明确指出,要适应社会阶层分化新特点,改进各类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规定》的颁发施行,有利于把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制度安排,确保各项指示要求真正落地见效。

  原因二:迫切需要解决现实矛盾

  现行文职人员政治考核,主要参照征兵和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执行,存在着规范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近年来,文职人员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岗位领域逐步拓展、来源成分日趋多元,尤其是社会流动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进入文职人员队伍呈增长趋势,这对政治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规定》的颁发施行,有利于契合文职人员来源结构特点,进一步提高政治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原因三:文职人员责任同样重大

  军队文职人员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工作特殊、责任重大,虽然没有军籍不穿军装,但政治素质必须与现役人员同等要求、同样过硬,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这支军队建设重要力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听党指挥、献身强军实践。《规定》的颁发施行,有利于从源头上把住把好文职人员政治“入口关”,为他们在强军兴军征途上建功立业打好政治底色。

  3、此次参与制定《规定》的力量有多强?

  总政干部部、保卫部会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抽调专门力量成立文件起草小组,在系统梳理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军校招生、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入伍以及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才入伍等政治考核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文职人员来源结构特点,对加强改进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研究论证。期间,起草小组到21个有代表性的聘用单位进行专题调研,面对面听取300多名单位领导、机关干部和文职人员的意见建议,2次征求四总部机关和大单位有关业务部门意见,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先后对《规定》初稿作了5次大的修改。

  《规定》稿形成后,提请军委法制局和总政办公厅进行了条文内容和立法技术规范审查。可以说,《规定》的制定出台,是对军队系统各类人员政治考核制度的一次总结创新,凝聚了全军上下的心血和智慧。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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