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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6月起南京水价每吨涨3毛 达3.1元/吨(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5月30日 17:4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困难群众连续补贴4年,每年40元

  “如果按每月每户用水10吨来计算,这次调价后,一户居民平均一年多花在水费上的钱在36元左右,”王国宝说,为了切实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本次调价影响,南京市决定对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每户每年补贴40元。2012年-2015年,连续补贴4年,当年被民政局确定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被市总工会认定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自来水用户,可于当年12月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市级特困职工证明或低保金领取证、缴纳水费发票,到所属供水单位领取补贴。

  非民用水

  洗车洗浴等特种用水这次不调价

  除民用水外,非民用水价此次也有调整。王国宝告诉记者,南京自来水用户分为四类:居民生活用水、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工商服务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其中,居民用水价格最低,包括洗浴、洗车等用水大户的用水执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最高。由于2009年时,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已经提前完成“十一五”改革计划,因此这次不作调整,仍为4.6元/立方米。

  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工商服务业用水价格在“十一五”的前两次提价中,都比民用水涨得多,因此这次分别提高2毛钱,涨幅反而不如民用水多。

  非生活用水超计划加倍收费

  南京市物价局强调,非居民生活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和季节加价政策不变。与民用水多用了才涨几毛钱不同的是,三种非民用水,超计划10%,供水价格就要加价1倍,超过20%以上的,供水价格涨至3倍。同时,为缓解夏季供水紧张的矛盾,每年7、8、9三个月,对工商服务业、特种行业用水的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分别加价0.05元和0.1元。

  据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统计,2006-2011年,全市非居民用户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达2940余万元,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城市供水用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

  现场答疑

  1、为什么没开听证会就涨价?

  王国宝介绍,早在2006年8月,南京市即就“十一五”期间的自来水价格改革计划召开了听证会,定下了“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方案,确定了在2010年底前将南京民用水价格从“十五”末期的2.3元调整到3.1元的计划。这一次提价执行的还是“十一五”时既定方案,所以没有另外召开听证会。

  2、何时开始执行新价格?

  物价局明确,此次调整自来水价格执行时间从2012年6月1日起。考虑到自来水抄表是每两个月抄一次,6月后首次抄表时的用水量不少还是4月、5月时用的,所以6月1日后第一次抄表收费仍按原价格2.8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次抄表收费按调整后的3.1元/立方米单价执行。

  3、“十二五”期间还会再涨价吗?

  南京市城建集团提供的数据显示,要达到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的简单平衡,水价构成中的污水处理费至少须达到2.6元/吨,而这次提价后,才达到平均1.6元/吨。那是否意味着,接下来几年,南京市的自来水还得涨价?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自清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还没有研究今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问题。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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