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一周:成品油迎最小跌幅 欧盟对华光伏征税
编者按:发改委近日决定,将现有电价的8类调整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等3个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进行分档。据测算,这样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等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本周成品油价迎来下调,7日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07元和0.08元。此次价格调整,是新机制后成品油第二次下调,也是2009年老定价机制以来最小降幅。
国际方面,当地时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欧初裁对华光伏征税11.8%。中方希望欧方进一步拿出诚意,展现灵活性,在未来两个月内,找到合理的方式解决争端。
公司方面,大连石化发生油渣罐爆炸事故;国三油品升级“两桶油”交卷,民营地炼将面临生死大考;中联三一“武斗”后爆发口水仗 双方被疑财务造假……新华能源特将本周能源热点话题、事件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一周政策
发改委调整电价分类结构8类销售电价归并为3类全国年省30亿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提出,要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发改委称此举可减轻学校、社会福利、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表示,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的分类结构,意味着电力体制改革在加速迈进。
工信部酝酿新一轮稀土整顿 对上调资源税存争议
种种迹象表明,稀土行业新一轮整顿风暴即将掀起。《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工信部正在酝酿整顿稀土行业新的工作方案,部署新一轮稀土整顿行动。
“5月13日在工信部开了一个闭门会议,稀土行业的大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都到场,主要是对打击违法开采非法经营的工作方案进行讨论。”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方案还在讨论和修改,预计很快就会出来。
据透露,根据讨论的方案,工信部一方面要对非法开采和冶炼进行清查,并加大惩处力度;另一方面要对打着“深加工”旗号从事稀土冶炼分离和矿山开采的非法企业进行新一轮核查,一经发现马上关停。此外,目前任何稀土企业都可以开具的稀土专用税票将和稀土开采指令性计划相结合,这一道门槛可使得一些非法稀土无法“漂白”。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闭门会议涉及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继续上调稀土资源税”问题。上述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为了更好地保护稀土资源,对于继续提高稀土资源税,工信部向与会代表征询意见。
多部委提出对机动车征排污费 重型汽车或征环保税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尽管送审稿规定车辆行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环保税,但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在立法说明文件中提出:“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环保税法送审稿规定,在我国境内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为环保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环保税。与此同时,该送审稿又将车辆行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纳入法定免税范围。
与此同时,上述部委提出,今后,考虑到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是空气中PM 2.5的主要前载体,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七部委整治违法排污废水污染地下水等将成行动重点
记者3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决定2013年5月至1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废水污染地下水、医药行业环境污染将成为行动重点。
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七部委印发的《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限批。
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