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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嘴边"味道"污染大气层 烧烤摊旁PM2.5浓度"爆表"(2)

2013年08月02日 13: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据记者走访观察,目前露天烧烤多采用的是炭烤炉,使用燃气烤炉的几乎没有。

  吴兑认为,虽然烧烤摊的空气污染局域性比较强,但其与家里用煤气炉炒菜产生的油烟不尽相同,烧烤主要用的是黑炭或者有机炭,黑炭具有惰性,不会溶解。“即使是行走过路的人吸入肺泡里,长期不排出,也会引发肺病,它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是长期从事烧烤的师傅,这种伤害就更大了,基本上就是职业病。”

  多地把烧烤纳入大气污染治理

  近来,不少城市开始出台新政“严打”露天烧烤污染。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次修订以来,全国各地对空气的污染治理一直都在进行中。但由于现在的大气污染防治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要求,各地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尝试推行更新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不少大城市开始将烧烤污染纳入环保部门的污染管理。

  陕西省环保厅向媒体透露,陕西省餐饮油烟对PM2.5的贡献率也超过10%,被列为大气环境主要污染源之一。为此,本月23日,陕西省政府在人大常委会上,首次提请审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场所;且对在城镇人口集中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扬州市也于今年上半年发布了高污染锅炉、机动车尾气、露天烧烤、工地扬尘等四项“蓝天工程”专项整治方案,向PM2.5宣战;并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解决烧烤油烟污染环境的问题。

  不过也有媒体人士分析,对露天烧烤来说,能起到禁止作用早就有《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多种规定。他称,2013年多地环保部门倡导的“禁烧烤”新政,实际上只是对往年已有禁令的一个重申,只不过多了一个执行部门而已。“例如‘禁烧烤’已经提了13年,这次整顿效果如何,仍有待观察”。

  建议珠三角疏堵结合规范烧烤经营

  引人注意的是,环保部所公布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草案,此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被称为我国首次出台防治PM2.5的药方,明确提出了应“严格控制城市露天烧烤”,“在人口稠密的大型城市,应通过立法予以禁止”。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烧烤多以小商贩的形式存在,特别是大部分属“走鬼”性质,这早就属于违法应予取缔的,但依然屡屡出现,说明即使把所有露天烧烤一刀切立法禁止,效果也未必就如初衷。

  在珠三角地区,一般是城管负责处罚占道经营的烧烤档,而环保部门负责监管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以及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但散兵游勇式的烧烤档PM2.5等污染物排放,环保部门绝少出动干预。

  “虽然广东对餐饮业的油烟排放是有标准的,比如要求安装净化油烟装置,但是对烧烤摊点,特别是零散摊点的油烟排放暂时没有监管。”杨中艺认为,餐饮业的油烟排放控制不好,也会产生很大污染。而对于类似荔湾广场一角,低成本的流动烧烤小车铺,要配置烧烤油烟的净化系统,却不太现实。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范绍佳建议,城管部门与环保部门能联合,划定固定的区域,规划出合适的位置来进行烧烤经营。“这种规划实际上也会在总数上进行控制,先从整体上减少烧烤摊位,再让有关部门对它的油烟排放进行监管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实习生 何芯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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