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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住欲望“闸门” 南京自来水公司原副总受审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19日 13: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13年收下162万昨日出庭受审

   昨天上午,现年50岁的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尤博文因涉嫌受贿罪,在南京中院受审。检方指控,2001年到2013年的13年里尤博文利用承接工程、工程款支付等机会,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62余万元。法庭昨天并未宣判。扬子晚报记者陈婧

  受贿情节

  1每逢春节,承包商定时“表示”

  检方指控的尤博文第一笔受贿就来自一家从事自来水领域工程建设的公司。该公司老总韦某自从10多年前结识了尤博文,之后每年春节都会向他“表示”一下,一方面是为了感谢他在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以及工程款结算方面给予的照顾。这10余年来,单是韦某的“表示”就达40万元。

  2怕出事,送来的房子没过户

  2002年,韦某还以自己的名义在江宁买了一套40平米左右的精装公寓,时价16万多。韦某多次提出把房子过户到尤博文名下,尤博文一直没有同意。庭上,尤博文承认,自己是怕出事。不过,韦某还是给了他一套钥匙,尤博文带着跟他关系亲密的女子去住过。目前房子已被查封。

  3出国考察前收下2万欧元

  检方指控的另一笔受贿来自一家建筑公司,数额也是40万,其中包括20万人民币和2万欧元(在一次出国考察前收受)。从2006年到2011年期间,这家公司找到尤博文,希望在自来水公司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工程款结算方面,得到照顾。

  贿款去向大部分钱被他花掉

  公诉方指控尤博文,从2001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担任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别的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131余万元、欧元2.1万元、美元5000元,精装的公寓一套,共计折合人民币162余万元。

  对于这些受贿事实,尤博文基本承认,并且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主动交代的。而受贿款项,尤博文称,大部分被他花掉了,主要用于养车和人情往来等。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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