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违法占地2000多亩 大中矿业IPO存法律硬伤(2)
大中矿业低价租地老百姓苦不堪言
“大中矿业来我们这儿开矿挣钱,我们却没地种、没水浇地、吃不上干净水,厂区灰尘天天浮在我们上空,都快被它逼死了,我家里还有大学生和老人要供养,以后怎么活啊。”
村民反映,大中矿业以远低于国家规定的补偿价格从当地农民手中租赁耕地,现在农民生活困难,这个项目使得大中矿业在当地的口碑差到了极点。
据记者实地调查,近日联丰村所属多个小组的村民接连到大中矿业就占地一事去要说法。“谁跟我一提大中矿业,我感觉心脏病都要犯了,大中矿业来我们这儿开矿挣钱,我们却没地种、没水浇地、吃不上干净水,厂区灰尘天天浮在我们上空,都快被它逼死了,我家里还有大学生和老人要供养,以后怎么活啊。”联丰村苏计沟组村民宋金花越说越激动,几乎要跳起来。宋金花家原有70多亩地,被大中矿业的尾矿库占去20亩,另外50亩地在尾矿库旁边,被大中矿业把土挖走了。
“大中矿业占我80亩地,虽然协议写的是租用,实质上是征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80亩耕地给我的补偿总计只有14万多元,补偿价格远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我们现在生活都存在问题。”村民王根旺说。根据王根旺与大中矿业签定的《土地租用协议》显示,大中矿业租用王根旺80亩土地,合计总金额140453元,其中洪地(即水浇地)73.7亩,每亩1803元;旱地6.3亩,每亩1202元;土地租用期限为2007年6月至2028年12月31日。
提起大中矿业,村民郝来女也愤愤不平。“原来说给我们村民工作,现在全村也就六七个人在那里上班,还动不动就拿工作要挟这几个人,家里人再要说法就让走人,这样的公司还能上市?”她说,尾矿库用地大中矿业跟我们签了20年的合同,第一次每亩给了1202元,第二次又给了300元每亩,要拿到这300元的前提是把合同交给他们,他们为什么要收回合同,他们怕什么?
2004年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认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3)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据多位村民反映,2007年,他们村的旱地一亩年产值400多元,洪地年产值700多元。依据土地管理费规定,联丰村每亩地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应该达到年平均产值的10-16倍,按照上述收入标准来算,该村每亩旱地补偿款应在4000-6400元,每亩洪地补偿款应在7000-11200元,而大中矿业给农民的补偿款远远低于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