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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环保综合执法不是大而全的掺和(2)

2014年12月10日 14:4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但也有观点质疑,有些重大项目,交给区县级环保部门监管执法是否会失控?

  “我觉得这不符合法治精神。”王斌反驳说,不能说由于项目重要,就只能由国家来管理,这种思维不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思维。依法治国,无论多重要的项目,无论交给哪一级监管执法机构,都是依法监管、依法执法。

  “要敢于放权,省、市严密监督、科学指导,配合社会公众参与,必然会达成权责分明,公众共同努力的局面。”王斌说。

  横向综合应区别对待

  环境执法有高度专业性,推动综合执法不能一概而论

  “高度专业性也是环境执法的特殊性。”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尚福爱表示,例如很多环保指标、标准太复杂,专业人士有时对具体问题都会有争论;而对于对社会影响面重大的环境问题处理,例如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必须有环保专业人员进行。涉及这些问题的执法工作,综合难度较大,且效果也不一定好。

  “强调综合执法,一定要分析执法的对象、性质和实际情况。”王斌认为,从横向来看,推动综合执法也应该分为不同层面。“我们得首先反思一下,环保内部执法权的种类就挺多,能否达到综合?”

  “有针对污染源的、核与辐射的、机动车尾气的等等,这些部门执法,能否综合?”王斌进一步分析说,综合执法不是大而全,部门归拢的越多就越好,不是把森林、水务等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权力结合到一起就厉害了。

  在实际操作中,环境执法的专业性特点决定了,即使在环保系统内部,也不能完全综合统一起来。比如核与辐射,其监管执法工作高度专业,管理对象也高度敏感,和普通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执法综合到一起的可行性很小。

  “环境应急、调查取证等也非专业人士不可。”河北省一位一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没有专业的业务知识很难做到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妥善处置。而“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对环保、公安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案件处理中的证据取得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如采样、鉴定等。此外,执法人员对不同企业不同的污染治理工艺,各种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都应有明确、清晰的了解。

  又如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超标等移动源的执法,难以和一般性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综合”,更有效的模式是与公安交警综合、联合执法。

  “还是那句话,能否达到提升效率、资源充分利用的效果?如果能够比较有针对性的解决了某些违法问题,解决了执法模式转变的问题,就有意义了。”王斌举例说,在城市搞水污染防治的执法,与其他部门联合的效果就比较好。比如高度城市化的深圳,管网配套完善,很多企业和单位不是直接排入自然河道,而是排入管网,如果将环保和排水的执法综合起来,共用一班人马,就可以大大提高效率。

  综合执法重在衔接

  制度不是障碍,关键在于地方是否重视

  “对于部门间的综合执法,还存在不顺畅之处。”尚福爱表示,主要是对相关证据的认定还存在争议,执法成本还过高。例如东平县开展了查处小炼油的执法行动,一个案件的执法成本就在30万元以上。“主要是鉴定费用过高。”

  “不过,如果抛开经济上的原因,一些地方的实践还是取得了较大的成功。深圳市根据提前介入的思路,出台相关文件,建立联合调查机制,建立了市政法委统筹的工作平台,定期召开会议督促衔接配合工作,推动了环保和公安联合执法工作。“具体做法上,主要依靠三级联络员开展相关工作。”王斌解释说,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每一层级都有相对应的联络员,市环保局的法规处与治安支队的副队长对应,区环保局主管领导和各个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对应,每一个乡(镇)环保所的执法人员与当地派出所两名警官对接。“2014年移送刑事案件已经超过40起,刑拘超过100人。效果很明显。”

  “衔接的问题,不是制度的障碍,关键是在政府领导协调、重视,真正把资源配置到位。”王斌认为。

  河北某地级市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地“通过制定联系会议、案件移交、联合执法等制度,提高了公安、环保部门之间的办案效率,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就近两年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整治来看,在资源环境领域不仅要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还需要推行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这位执法人员认为,日常环境执法涉及多个部门,比如对汽车尾气、落后产能淘汰、建筑施工扬尘、秸秆综合利用及管理等,就涉及公安、工信、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而对于流域污染、大气污染等具有区域性特点的环境执法,还涉及到不同的行政区划。

  同时,环保法律中对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的管理也已经明确,比如,应对不同领域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海洋、海事、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相关部门;应对自然资源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渔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推行综合执法可在确保达到执法目标的同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上述执法人员表示。

  “综合执法还会有效减少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山东一位基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基层执法难、执法硬手段不多、执法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都有望尝试综合执法。比如,对于一些小作坊,对周边环境有不良影响,但是又很难按照环保要求执行环评和“三同时”等制度,就可以联合土地、工商等部门共同解决。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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