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日报:14年后获见义勇为称号喜耶?悲耶?

2012年04月19日 11:06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报载,1998年暑假期间,运城市盐湖区72岁的樊天喜老人在给赎马学校看门时因为保护学校的财产而不幸遇害。14年里,樊天喜老人的女儿跑遍了每一个可能跟父亲的死有关系的单位、职能部门,希望能讨个公道,有个说法。这一讨就是14年,直到今年两会前夕,运城市人大代表发现其个案的特殊性加以追问,樊天喜老人才最终获得这份迟到了14年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看到这则新闻,心中的感觉很复杂,不知该悲该喜?

  该喜的是,对于樊天喜老人的女儿樊引弟来说,14年来常常天不亮就出门,四处奔走,就是为了让自己的父亲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她最终为父亲争取来了这个见义勇为的称号,算是“给了父亲一个交代,让他安心了”。

  然而,这份荣誉又是否来得有些太迟?不禁让人替樊天喜老人以及他的女儿感到悲愤。14年里,樊引弟“找到哪里人家都说案没破,找到哪个单位都说他们没有责任”。仅仅因为案子没破,老人的行为就无法定性。在各单位、部门的相互推诿、不作为中,樊引弟的“眼睛看不见了,腰也落下了毛病,疼得直不起来”。这是这位农妇像《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般执着,坚持了下来,最终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关注,为其父讨来了应得的荣誉。反过来想一想,有没有人见义勇为之后因为在各单位相互推诿、不作为中丧失了继续争取下去的信心,选择被迫放弃自己应得的待遇?这样的人又会有多少?毕竟有多少人能坚持14年呢……

  抛开这些悲喜,深思老人难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原因,其实更多的是因为对于见义勇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近年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报道不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而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给予立法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近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和制度性安排,但是从更高层次推进统一性法规的出台,从立法上保障见义勇为申请、认定及后期赔偿、补助等程序的有法可依,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

  目前,我国法律尚无对见义勇为的明确定义,更缺乏关于见义勇为申报、认定、补偿等环节的程序性规定。一方面,世人总在惊叹为什么中国传统道德观被弱化,社会冷漠症在加重;另一方面是一些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乃至献出生命的英雄不能及时得到基本治疗和抚恤、赔偿等等。政府要给见义勇为者或家人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甚至在就业、社会荣誉等方面让其得到更进一步的有效保障,才更能鼓励民众见义勇为,促进社会善良风气的形成。一个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等了14年的人间悲喜剧,希望能越来越少。(郭艳)

【编辑:曹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