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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20周年庆为村民发金条 被指给被征地村民补偿

2012年08月31日 10:4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乡村20周年庆为村民发金条被指给被征地村民补偿
(资料图片)

  武汉村民发金条,拆迁卖地“放金光”  

  近日有关武汉余家头村村民每人发一根金条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每根一百克的金条原来基本靠这个村独特的区位优势通过拆迁、卖地得来的。一个靠拆迁拆出来的富人村,这“金子般”的生活是否能够长久令人怀疑。

  记者日前在余家头村,发现村里确实还在“派送”金条。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青山支行营业厅,贴有一张“余家头村‘20周年庆’黄金领取流程”通告,告知村民“于8月30日前,到余家头集团领取黄金领取卡,凭身份证和卡到柜台领取黄金。”

  银行柜台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活动开始后,前来领金条的人络绎不绝。金条仅限向余家头集团股民派发,上刻有“余家头村20周年”、村民姓名,以及编号。每根100克,按市值估算,价格应在3.4万元左右。

  采访时,一位戴墨镜的年轻女士骑着电动车前来领金条。她再三表示“不想透露姓名”。她说,自己是村民,也是余家头集团股民。“村里有1000多位股民。这几年,村里通过转让土地赚了不少钱,每年都会派发福利,过段时间股民还能领到新房。”

  “向村民发金条,只是为了单纯的庆祝。集团为此出资约3300万元。金条并不是年年有,20年才发一次。”湖北余家头集团党委书记郑大成3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郑大成说,按照武汉市文件要求,余家头村在近年城中村综合改造中,把村里现有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平均分给每位村民,并成立余家头集团。村民即股民,根据集团收益情况分红,但他未透露股民近年来收益情况。

  郑大成说,余家头集团现在盈利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还没有完成拆迁、仍在营业的综合性家居百货市场,二是旧城改造开发过程中的收入。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水务集团、青山区地税局等多家单位已在余家头征地扩建,柴林花园二期、奥山世纪城等多个房地产项目也在余家头获批。就在今年8月初,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购入余家头村集体0.3017公顷土地,用于“发展商业和金融业”。

  虽然目前由于旧城改造让余家头村村民领上了金条,但一些网民和专家认为,村民“暴富”后应更注重长远发展,通过资源合理利用建立发展长效机制,以真正实现“村民变市民”。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慈勤英解读认为,“村民发金条”一事,或多或少与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有些关系。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余家头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转让土地所得费用可由村集体决定分配。

  但他同时指出,包括余家头、徐东村在内的许多武汉城中村,近年经济发展都很不错。但“发金条”并不一定能和“经济发展程度全国领先”画等号。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副主任、教授张平认为,余家头村民的金条,是通过村集体借助城市化进程和不同土地所有制间的差别获得的。“超出平均收益的“溢价”中,有一部分相当于“补偿”。

  “这种补偿,一是对过去的补偿。要知道,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系下,村民在孩子上学、城镇户口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未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二是对未来的补偿。土地被征用前,余家头村民可通过建房赚房租的方式获利。土地被征用后,村民创收途径受到一定限制。”

  一些专家提醒城中村改造后更要注重长远发展。武汉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罗教讲说,地方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他说,这是大到国家,小到家庭都要面对的问题,“如果村里有长远发展规划,有强大的支柱性产业,适度消费,可提高村民凝聚力和自豪感;但如果缺乏长远规划,或没有可靠稳定经济来源,应首先考虑把眼前利益转化为后期发展的资本。”(记者 冯国栋)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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