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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查“借腹生子” 9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

2013年03月18日 13:5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福建严查“借腹生子”

  将对拟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不育夫妇建立实名登记制度

  “借腹生子”代孕等违法违规辅助生殖问题备受大众关注。即日起,我省将严查非法采供精、卵或实施代孕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昨日,来自福建省卫生厅最新消息,根据国家卫生部等部门相关部署,从今年3月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9项涉及辅助生殖技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明确将建立不育夫妇实名登记制度。

  9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

  按照工作方案,此次我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专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采供精、采供卵、销售促排卵药物等的机构和个人;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与此同时,我省还列出重点查处9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一是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三是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四是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五是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六是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七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八是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九是其他违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军队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省地各级设立举报热线

  省卫生厅明确指出,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结合打击非法行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整治活动收集有关案件线索,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与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省卫生厅还强调,我省各地要督促经审批的辅助生殖机构认真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相关伦理原则,对拟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不育夫妇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并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信息真伪,以及核实不育夫妇的结婚证,对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备案。各辅助生殖机构要健全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促排卵药物使用管理制度,防止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和非法辅助生殖技术行为。

  据悉,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卫生厅设立举报热线12320,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将设立相应举报热线,受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和医务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案件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 杨文 文/资料图)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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