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门面房藏加油站 被安监部门下令整改
96333来电显示:我是一名司机,最近我在芙蓉区营盘东路浏阳河附近看到一个门店在经营汽车燃料,还有油罐车在路边装卸燃料。不知道是不是一个黑加油站,会不会对周边居民的安全造成隐患。 李先生
记者调查:连日来,记者对这个燃料经营店进行了深入调查,举报并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
现场调查
风光带旁开店卖甲醇燃料
这家门店位于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北侧浏阳河大道上,门店只有一层楼高,周边的建筑和门店比较少,马路对面是浏阳河风光带。门店打着醒目的招牌,宣传着自己的新型燃料。记者走进门店,靠近大门的墙边堆放着两个1米多高的半透明容器,容器里面盛了黄色的液体。
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他们公司研制的新型机动车车用甲醇燃料,可以一定程度地代替汽油。由于现在油价高涨,甲醇燃料比汽油便宜不少,虽然是开业不久,但是生意还不错,多的时候一天能销售几十升。该公司的宣传资料显示,在全市有6个零售店,主要分布在万家丽路、新开铺路、金州大道和长沙绕城高速周边。
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有没有经营的手续,对方称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安监部门
直接用油枪操作违规
浏阳河风光带每天早晚都有几万人散步,浏阳河大道上每天也是车水马龙。附近市民都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
于是,记者联系了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执法检查人员立即上门现场检查,发现该甲醇燃料经营店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形。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地应该远离居民生活区,周边要排除安全隐患。
该局分管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副局长王萍介绍,经检查,该门店存在使用管道直接给机动车辆添加甲醇燃料的违规操作行为,给车辆和门店造成火灾隐患,他们已经对该门店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处以罚金处罚。
消防部门
储量过多或成火灾隐患
那么如果在甲醇燃料门店不能直接向油缸加油,车主应该如何加油呢?该门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就只能由车主自带容器购买燃料后自行添加。这样一来,虽然避免了管理部门认定的违规操作方式,但这还是不能杜绝安全隐患。
记者观察到,这个门店离浏阳河风光带相隔100多米,对风光带附近休闲的市民存在安全威胁。
消防部门表示,这些经营燃料的门店应该严格按安全要求储藏燃料,一般来讲,这样的门店储存的可燃燃料不能超过1吨的储量。如果储量较大,就必须建设更专业的油气站点设施,不然会形成重大火情隐患点,消防部门有权进行处罚。(记者 胡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