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起歹念 盗电动车次日就被抓判刑7个月
2013年04月27日 10:4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2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琼山法院获悉,海口两男子吴某和符某,在海口酒后散步时起了歹念,盗窃了一辆价值2656元的电动车,被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被告人吴某和符某,在海口一起合租房子住。吴某是海南某高校本科毕业生,一边做家教一边准备考公务员,符某是海南某专科学校的肆业生,在海口打零工。
2012年11月2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符某酒后散步,经过海口市琼山区某居民楼,发现该楼未关大门且里面停放了一辆电动车。两人遂起了贪念,进入该楼将电动车盗走,停放在两人租住的出租屋楼下后回屋睡觉。第二天上午11时许,二人在租住处楼下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缴获被盗电动车。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656元。破案后已退还被害人冯某。
据悉,琼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因为贪念而锒铛入狱,既毁了自己的前程,也给家人脸上蒙羞,被告人吴某、符某都表示后悔不已。(刘嘉珮)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