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高速路收费会否回到贵价时代?

2013年05月10日 15:2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交通运输部近日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不少广东车主担心高速路收费又将会反弹回去。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不好说。此外,记者发现,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对收费期限、合理回报和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

  高速公路收费会反弹?

  与现行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于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投资总额、融资成本、合理回报、当地物价指数、收费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根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变化情况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其程序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办理。”也就是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可以随着交通流量、物价指数调整。

  据悉,广东所有高速公路从去年6月1日零时起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总体下降。车主担心,如果征求意见稿的这条规定实施,广东省现有的统一费率政策会不会改变?

  对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该修正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因此去年的统一费率会不会改变还不好说,而且即使将来修正案实施,各省也会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有交通专家认为,目前,广东的高速路收费标准是以车道计算,并没有按交通流量、物价指数来计算。如广深高速等高速路的车流量已超过设计标准,这类高速路将来怎么确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

  高速路停止收费遥遥无期?

  “扩建就延长收费年限,但高速路修路时变成‘龟速路’为什么却不免费或降价?”除了对“免费通行损失可延长收费期限补偿”有意见外,不少车主也对征求意见稿中“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重新核定”感到不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表示,近年,广佛等高速公路扩建之后,想申请延长收费年限,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到现在也没有延长年限。

  征求意见稿规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车主同样对这条规定有意见。

  有交通专家则认为,这一条按字面意思理解,收费期满后的高速公路仍可分为两种,其中的一种因为养护费不走财政渠道而可继续收取通行费。如果是这样,几乎可以肯定,所有收费期满的高速公路养护费皆不会走财政渠道,从而可以继续收取“买路钱”。这样一来,“最长不超过25年”的收费限定近乎被完全虚置。

  交通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但又同时规定三个延长收费期限的例外,也没有规定延长期限究竟有多长,因此必须对此进行完善,明确收费期限的最终时间,否则收费不知收到何时。

  “合理回报”多少才不算暴利?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性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协议除包括批准的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的具体方式等情况外,还将确定的合理回报率。同时还规定,“经营性公路投资的合理回报率可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基础上通过适当上浮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上浮幅度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确定。”

  近年,公众对“高速路暴利”问题尤为关注,因此,意见稿中对“合理回报”的规定显得特别引人注目。不过,有车主表示,意见稿中并没有规定合理回报率的标准是什么,究竟是多少才不算暴利,希望能给予明确。 记者林翎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