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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7月起买卖二手房可网签合同

2013年05月28日 11:38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继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后,以二手房为主的存量房买卖也将启动网上合同签约,并将把房款纳入政府的全程监管中。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石市计划于今年7月份率先在市内五区推广执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二手房全部为存量房。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实行存量房网上签约是保证房屋交易规范化的重要手段,石市2012年制定《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后,一直在推进《办法》尽快落地执行。实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后,房屋交易将从挂牌、网签合同和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规范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经纪机构在交易环节的行为,在有效保护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能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发布房源信息、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更有利于保证二手房交易操作规范化、公开化。

  另外,把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尾款全部纳入政府监管,可以有效维护买卖双方财产和交易资金安全。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通过买卖双方账户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之间进行划转,监管专用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挪用交易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昨日,石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进行解读:

  问:如何进行网上签约?

  答:网上签约的操作流程分为4步走:(1)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2)经纪机构操作人员登录“网签和资金监管系统”,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提交;(3)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联机打印《买卖合同》;(4)买卖双方与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屋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问:什么是交易结算资金监管?

  答: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过程中,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委托监管机构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买方将购房资金划入监管专用账号,在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资金监管机构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转给卖方。

  问:资金监管的额度是多少?

  答:石市对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包含定金、首付款、尾款等。

  问:哪些存量房买卖要实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

  答:凡石家庄市内五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都要实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除资金监管:(1)依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2)经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3)买卖双方房屋产权交换的;(4)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的。

  问:实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哪些好处?

  答: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好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有效化解了以往“买方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愿先过户”互不信任的矛盾,真正做到房屋交易的“钱房两讫”;二是明确经纪机构及经纪人不能代收代付交易结算资金,防止交易结算资金被挪用,同时也避免了买卖双方成交后脱离经纪机构“跑单”现象的出现;三是交易更加简便。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买方可以把购房款存入监管机构专用账户。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后,购房款全额划转给卖方。(记者 陈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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