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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陇东镇书记镇长因擅自处置爱心包裹受处分

2013年05月31日 10:0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陇东焚烧的这批物资确实存在过期、发霉等问题,按理该销毁,但他们没有上报而擅自做主销毁,且引发了严重后果。”昨日,宝兴县委副书记石章健在芦山4·20地震第12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5月25日陇东镇销毁爱心包裹事件以及处理结果:陇东镇党委书记被处以党内警告,镇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镇纪委书记被免职。

  网络曝料称,芦山地震重灾区宝兴县陇东镇政府未经拆封、检查、检验和处理,将部分救灾物资焚烧销毁,引发群众不满。

  昨日,石章健称,陇东镇集中烧毁的物资共643件,经查,这些销毁物资为受潮霉变的食品以及有发霉、有污渍、有破洞等问题的衣物和其他物品。

  为什么集中销毁这批物资后,镇党委书记、镇长等人会受到处分呢?石章健称,事件发生后,宝兴县成立了以纪委和监察局等组成的调查组,对该起事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被集中销毁的这批物资已无法使用。但根据相关要求,爱心物资到达灾区后,要登记造册,对于变质发霉食品和存在问题的物资需要做销毁处理时,需要上报。而陇东镇虽然已对这批物资登记造册,但在销毁问题物资时没有上报有关部门而擅自销毁,销毁过程中又没有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造成群众误解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结果,同时,这一事件的发生也对抗震救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宝兴县有关部门遂对陇东镇党委书记、镇长和镇纪委书记分别作出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的处理决定。华西都市报记者杨炯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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