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身份证须登记指纹 领取时现场核对指纹信息
2013年05月31日 13:12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一位民警在仙霞路派出所内为换领二代身份证的市民采集指纹信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7月1日起,本市各户籍派出所将停办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工作。这意味着今后居民办理身份证时,必须登记指纹信息,领取身份证时要现场核对指纹信息,以确保证件内储存的指纹信息与持证人指纹信息一致。
此次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不采取集中换证。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即可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领取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将通过换领、补领逐步实现。这也表示,尚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可继续使用,居民是否需要换领登记有指纹信息的身份证,可按本人意愿决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登记指纹信息身份证应当缴纳的工本费收费标准按原有规定执行:申领、换领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
除残障人士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监护人前往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以外,市民登记指纹信息需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今后,持载有指纹信息身份证的市民到银行等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机构办事时,办事机构将通过阅读仪器将证件芯片中已存储的指纹信息与现场采集的指纹信息进行比对,由此确认持证人身份。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