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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卖房却没签合同 5年后原房主不认账

2013年05月31日 17:0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住了5年的房子,还了5年房贷,却被起诉要求归还房屋,乔小琴(化名)急了。5年前,原房主丁海燕(化名)急于用钱,其丈夫将房屋急售给乔小琴,当时乔小琴支付20万首付款,并拿钥匙入住。去年,出狱后的丁海燕认为其“鸠占鹊巢”,将乔小琴告上法院。由于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乔小琴出示了5年来供房贷的书证和当初买卖房屋的录音,法院最后认定乔小琴提供的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乔小琴系有权占有该房屋。

  卖房没签合同,5年后起争议

  2007年11月,严定强和丁海燕夫妇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其二人购买位于南京江宁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屋,预定2009年拿房。可是房子还没入住,丁海燕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东窗事发。2009年1月,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丁海燕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为了尽快筹得一笔钱为妻子办理取保候审和聘请律师,严定强决定将预购的房屋低价出售。一直关注该楼盘的乔小琴得知后,立即联系严定强,当即拍板要买这套房。当时房价是32万,乔小琴拿出20万给了严定强。由于当时房子没到手,房产手续没法办理,严定强便打了张20万的欠条给乔小琴。

  同年5月,房子交付,严定强如约拿房屋钥匙交予乔小琴,乔小琴高高兴兴入住了。但房子在别人名下,始终是乔小琴心头一块石头,她几次要求严定强及早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当时丁海燕被判刑入狱,房产登记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所以过户不成,便耽搁了下来。

  去年丁海燕出狱,对乔小琴房主身份不认账,认为房子是“借”了乔小琴5年,当年的20万也是丈夫向乔小琴“借”的。如今自己回来了,房子也应该还回来。双方争执不下,丁海燕将乔小琴诉至法院。

  凭还贷证据和录音确认房主

  严定强和丁海燕诉称,双方没有签过书面买卖合同,乔小琴之前给的20万是“江湖救急”。对于欠条他们认账,可以还给乔小琴。但乔小琴霸占房屋多年,应该补缴租金。乔小琴十分气愤,她再三强调,房子是从严定强手里买过来的,此后,严定强将存折交予乔小琴,乔小琴每个月往存折打钱还贷,每个月2500元,这些年已还了10多万。庭上,乔小琴向法院呈上每月还贷的书面证据和当年私订房屋买卖的录音。

  丁海燕夫妇和乔小琴之间究竟是房屋买卖关系还是侵权关系呢?法官认为,乔小琴虽无书面证据证明房屋买卖关系,但她提供的与丁海燕夫妇之间的录音资料,可以反映严定强与乔小琴商谈房屋买卖的事实,并且严定强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乔小琴,乔小琴基于房屋买卖关系而占有该房屋,系有权占有。故驳回丁海燕夫妇要求乔小琴迁让并支付租金的请求。(记者 邢媛媛)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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