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物业撤走3.8万电费无人认账 300户居民面临停电

2013年05月31日 17:29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物业公司撤走,欠下3万余元电费无人认账,滑坡后街47、48号两栋高楼居民面临停电。昨日,滑坡后街47号居民尚先生向本报反映,距供电公司6月4日停电大限快到了,一旦停电,300户居民怎么生活。

  物业公司撤走 欠下的电费无人认账

  滑坡后街47、48号两栋居民楼,是建于1997年的还建楼,47号是15层楼,48号为18层楼。开发商是市住宅开发公司,两栋居民楼一直是由惠民物业公司管理。

  尚先生说,这两栋楼居民用电都是由供电公司抄表到户收费,但电梯、楼道灯等公共部位电表属开发商,其电费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承担,现在物业公司撤走,欠下的电费无人认账。

  之所以由物业公司承担楼道灯的电费,是因为开发商做的房子存在“先天不足”,楼道内被房子包围,没有电灯,大白天都是一片漆黑。

  在尚先生带领下,记者分别到47号、48号两栋察看。47号每层有8户居民,48号每层有10户居民,两栋楼的楼道都呈“工”字形,没有供楼道采光的窗子,每层楼都是靠电灯照明。

  在一楼电梯口,张贴着武汉供电公司的“欠费停电公告”。“公告”称,市住宅开发公司欠4、5两月电费共计37987元,请该公司6月3日前缴清欠费,6月4日将终止供电。

  物业不堪重负被迫退出

  物业公司负责人吴健称,两栋楼建成以来,公共部分的电费一直都是他们承担,这些年来,不仅物业费收不齐,还累计垫付约300多万元,物业公司实在不堪重负,今年初,公司决定退出这两栋楼房的管理。

  吴健说,楼道无采光有历史原因,当时是按面积还建,所以房子才设计成现在这样。而公共部位用电,应该是谁受益谁付费。

  居民质疑停电做法欠妥

  采访过程中,有居民认为供电公司做法不妥,公共部位电表的主人是开发商,供电公司应该走司法途径告开发商,而不能让居民受牵连。

  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欠费发生后,他们多次与欠费单位和所属社区居委会、街道、区有关部门联系,但一直得不到解决。供电公司不能让欠费行为不断发展下去。他们被迫采取停电措施,是依据《电力法》规定,也是在走司法途径。

  社区正在协调居民自治

  滑坡后街47、48号所在的仁义社区居委会何书记表示,社区正在协调此事,一方面采取居民自治的方式,收取公共部位电费,另一方面将楼道灯由白炽灯改为节能灯,降低用电量。(记者王平)

【编辑:朱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