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阳市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和问责暂行办法日前出台

2013年05月31日 20:05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控违拆违工作,更好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贵阳市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和问责办法》(暂行)日前出台。

  据了解,《办法》明确对各区(市、县)、市直部门控违拆违工作分别进行考核。控违考核将以考核期卫星图片比对结果及举报受理中心受理案件数量为参考。卫星图片比对中,若今年全年某区域内违建增长比例达5%以上或同一地点重复违建的为“失控”,增长比例3%以下为“合格”,1%为“良好”。拆违考核以年度拆除目标为依据,以考核期拆除面积为参考。

  《办法》指出,区域内考核量化内容包括四项: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目标完成情况、新增违法违章建筑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投诉与媒体曝光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情况、上级交办事项查处情况;市直部门考核量化内容包括三项:履行控违拆违工作职责的情况、群众投诉与媒体曝光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情况、上级交办事项查处情况。

  考核实行100分制,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报告、实地检查、查看卫星图片资料等方式,每半月考核通报一次,凡在半月考核通报中连续3次排名末位,或本辖区1周内发生违法违章建筑3起且1月内累计发生超过10起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半月内考核通报连续排名末位5次及以上,或1月内发生违法违章建筑15起及以上,或控违工作失控的,视情况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年度集中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本报记者 王华)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