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只罚未婚妈妈不合情理
2013年06月05日 09:1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对当地计生部门来说,这种处罚方式当然会让工作变得简单、轻松。可是,生育本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如今只对未婚妈妈进行罚款,显然不公。许多未婚妈妈的出现,责任并不在女性本身:比如,有的女性遇到感情欺骗;有的女性婚前被男友抛弃,孩子太大已经无法流产;还有未成年人因年少无知偷尝禁果……如果只处罚未婚女性而不对男性采取任何措施,岂非“重女轻男”?
武汉新规的目的是在于遏制违法超生。可问题是,对于那些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人来说,多生孩子并不是什么难事,缴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即可。反之,对于不少处于社会底层,缴纳不起高额社会抚养费的未婚妈妈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会使她们的生活雪上加霜。高额社会抚养费,可能会导致女性在大月份里堕胎,增加风险。
任何法规的出台,目的都是为了维持社会的更好运转,推动公民守法、人心向善。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陈小二)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