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驾车撞死路人车主零口供 警方谨慎找力证
胡某某雨夜驾车行经永泰县清凉镇村尾村时,撞上了一名正步行回家的老依姆。胡某某驾车逃逸,老依姆伤重身亡。警方追查到胡某某,他拒不承认驾车撞人,虽然人车被扣,胡某某面对警方时坚持零口供。永泰警方通过车祸现场的痕迹检验,找到了胡某某驾车撞人的证据。日前,永泰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
去年12月22日21时许,永泰县清凉镇天降大雨,在该镇村尾村,一名老依姆正独自步行回家。此时,她的身后一辆轿车疾驰而来,将她撞飞。老依姆倒在地上,浑身是血,但是这辆肇事轿车却快速逃离现场。
老人的家属到场时,她已伤重离世。接到报警后,永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出警。值班民警老黄在赶赴现场时,发现路边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轿车,很可疑。虽然未到现场,但是经验丰富的老黄认为该车“有问题”。老黄与其他民警走到车旁,隔着雨雾隐约可见车内有一男一女。老黄立即让车内人员下车,经过仔细查看,发现该车的右挡风玻璃有裂纹。
民警认为该车有重大嫌疑,但是驾车的胡某某及同伴均声称因为没有油了才将车停在道路边,没有驾车撞人。民警闻到胡某某嘴里冒出浓浓的酒味,认为其涉嫌酒驾,将该车与胡某某均扣下。虽然人车被扣,但胡某某拒不承认撞人,面对警方零口供。
到事故现场之后,民警仔细在道路上寻找车祸线索。一个多小时后,民警在现场的血泊中提取了一块黑色的汽车油漆碎片。这块油漆碎片只有两平方厘米大小,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现场捡获的这块碎片,与警方所查扣的轿车右前保险杆缺失部位完全符合,证实该轿车经过案发地点,并与人体相碰撞。
胡某某虽然零口供,但是警方的痕迹检验为该案的诉讼提供了有力证据。日前,永泰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