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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发人身保护令 60岁老太不堪30年家暴离婚

2013年06月05日 14:39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年过六旬的孟婆婆,忍受丈夫30年的家庭暴力后提出离婚,昨日经她申请,江岸区法院向她下达人身保护令。按此保护令,在起诉离婚期间,禁止其丈夫再殴打孟婆婆,否则将被警方迅速带离。武汉市法院、武汉市妇联昨通报称,这是该市发出的第一张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除江岸区外,另有江汉、硚口、汉阳、江夏四个城区法院也同时试点推行该项举措。

  不堪30年家暴诉离婚

  担心获准前又遭家暴

  上月28日,年过六旬的孟婆婆来到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起诉要求与丈夫石某离婚。

  孟婆婆称,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自1982年生下孩子后,就开始不断遭受石某的家庭暴力:1996年,石某将孟婆婆打成骨折;2009年,石某用开水直接往孟的胳膊上倒,导致如今孟婆婆胳膊上还留有伤疤,一根手指没法伸直;今年5月19日,石某又因琐事抓着孟婆婆的头往墙上撞,头发被抓掉一大把,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

  “我实在受不了了”,孟婆婆向法官哭诉,称如今石某迷上买彩票,她不给钱就会挨打。孟婆婆更表示,担心石某得知起诉离婚,在家中施暴会更加厉害,请求法院保护她在诉讼期间的人身安全。

  法院下达人身保护令

  派出所社区协助执行

  接孟婆婆诉状后,西马法庭法官迅速对孟婆婆所反映的家暴情况走访,证实其担心属实。

  昨日,法官来到孟婆婆家,将一份特别的《民事裁定书》送到其丈夫石某手中。裁定书明确规定,在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禁止石某再殴打孟婆婆,否则将视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这份裁定书就是通常所称的“人身保护令”。在裁定书下发的同时,法庭还向当事辖区派出所、社区下发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派出所保持警觉,一旦孟婆婆报警,民警当及时介入先将石某带离,隔绝二人接触。

  西马法庭庭长王晓霞告诉记者,这一做法是与妇联联手对依法保护妇女权益的新尝试,也是针对家庭暴力的第一张人身保护令。

  王晓霞庭长称,保护令最大的作用,在于提前作好对遭受家庭暴力者的保护预防,好比给施暴者装上紧箍咒,时时提醒他一旦施暴将面临惩处,以此预防家庭暴力的再发生。除此之外,有了保护令,对施暴者惩处也更加及时有力,“在此之前夫妻纠纷一旦涉及到家暴,警察常因为难以构成治安或刑事案头疼,也无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王说,本案中如果石某再向妻子施暴促其报警,警方会迅速先将石某带离,法院经审查后还可对石某处以罚款甚至拘留。荆楚网讯 记者袁黎 通讯员安西 王薇 雨辰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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