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业主欠物业费 新物业出“奇招”断水断电
参与互动(0)
居民反映小区电梯经常出故障
“部分居民因没有交物业费,物业竟然出‘奇招’,停居民的水电。”昨日,家住南京东路格林晴天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由于前任物业公司管理不善,致小区居民未交物业费,小区更换了“新物业”。“新物业”入驻后,给小区居民下达最后通牒,如果业主不把之前拖欠的物业费缴清,就停水停电,这引发众居民强烈不满。
投诉:
“新物业”下通牒清算旧账
格林晴天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他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装修后于2012年1月入住。“刚开始大家每月的物业费都交了,后来由于小区物业管理太差,很多业主不再主动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不怎么催缴。”王先生说,自他入住该小区后,目睹了很多意外事故,比如业主财物经常被盗、小区卫生脏乱差、电梯经常坏等等。此后,物业和业主的关系陷入恶性循环,互不信任。
据居民介绍,由于前任物业管理不善,运营不下去,今年4月份换了“新物业”。居民说,“新物业”来了后,小区卫生等服务有所改善,但“新物业”前不久给业主下发了一则通告,让居民怨声载道。居民说,通告的内容是,小区居民必须交清入住后的所有物业费,否则物业就采取行动,停水停电。
居民说,小区多层住户用水用电缴费直接和供电供水公司对接,而小区高层住户使用的是预付费电表,也就是到物业处刷卡买水买电。正因为如此,物业对高层拖欠物业费的住户“设卡”,不缴清水电费,就不让刷卡续水续电,最终结果就是家中停水停电。
小区物业早已“名存实亡”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交付已有七八年了,共有20多栋居民楼,大部分是多层房屋,少数是小高层。“居民都不愿交物业费,这是有原因的,小区物业管理太差劲了。”住在小区唯一一栋18层高楼510室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2011年入住小区,住进来第一年交了物业费,后来的物业费就陆续中断。“不是我们不想交,因为物业根本就没有提供服务。”李先生说。
住在17楼的姚女士也吐露了自己的想法。“居民也不是不讲理,物业换了人马就要求交清所有欠款没有道理。”姚女士说,小区前几年虽然有物业,但“名存实亡”,小区相关服务几乎无人管理。
姚女士说,由于小区疏于管理,安全事故频发。她就有三次被卡在电梯内的亲身经历。姚女士说,去年夏天的一天早上,她一人乘坐电梯从17楼下楼,刚关上电梯门,按楼层键没反应,门也打不开,最后按求助电铃也无人接。由于电梯还仍停留在17楼,她的大声呼救被丈夫听到,丈夫立即从17楼跑到楼下报警,最后找来工程人员将电梯门打开,她前后被困了40多分钟。
“除此之外,还有两次小事故,就是乘坐的电梯突然速降,失重很厉害;还有电梯门失灵卡住人的事故。”姚女士说,她住的18层高楼共有320户住户,本来共有4部电梯,现在仅有2部可用,其中一部还时好时坏,居民一般都不敢用。
物业:
没有真停水停电,实属无奈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南昌市荣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胡经理表示,居民所述对小区物业管理不是很满意,他也有所了解。胡经理告诉记者,小区事实上没有更换物业,只是换了一批管理人员。胡经理说,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小区物业管理比较差,由于收不到物业费,企业每年都要倒贴经费。
胡经理称,“电梯确实有安全隐患,再不维修就要出人命了,我们已经签订电梯维修合同。”胡经理说,至于居民反映不缴清物业费就停水停电,他们只是口头上说说,目的是敦促居民自觉缴费,并未实质上操作,实属无奈之举。
律师:
用水用电和交物业费没有关系
针对此事,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认为,居民有用水用电权利,只要不拖欠水电费,不论是预付费电表还是代收水电费的形式,物业公司都不能以居民未交物业费而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如果实施了这一行为,物业肯定存在侵权。
唐律师认为,居民用水用电和交物业费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两者没有必然关系,如果有个别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有权对欠费业主进行起诉。
格林晴天物业胡经理告诉记者,经过多次沟通后,鉴于部分居民不缴纳物业费,他们委托了相关律师,正着手起诉欠费业主一事。(记者 汪清林 文 魏勇剑 图)
>社会新闻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