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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送抚养17年的弃婴去养老院工作 遇法律门槛

2013年06月05日 15:39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爷爷给来来送衣服

  6月2日,本报刊发“老人为抚养17年的弃婴寻工作”的报道后,热心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并提供了一些工作机会。3日上午,经过沟通协调,来来由爷爷送往济南风合家人老年公寓,但养老机构也突遭难题:来来未满十八周岁,如果不能在监护人的监护下,不能被纳入用工范围之内。 文/图记者高倩
  来到“新家”孩子等于有了希望
  昨天上午12:00多,记者来到位于二环南路的风合家人老年公寓,刚进大门,记者看到了站在门外的来来。两天不见,他的状态和以前大不一样。原本凌乱的衬衫换成了鲜亮的黄色T恤,裤子也换成工装,整个人显得特别精神。看到记者后,他十分高兴地迎上来。来来告诉记者,来到这里,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一些爷爷奶奶,都对他很好。“有个阿姨还从家给我带来了一套衣服。”
  在大厅内,记者发现爷爷商锡昌老人也在。原来,他是来给孩子送换洗衣物的,看到来来整个焕然一新,他心里很是欣慰。“他能有口饭吃,有地方住,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商老一边和记者聊天一边告诉来来,“一定得好好干,空闲的时间也不能忘了学习。来到这里,孩子也算有了希望了。”

  17年没离开过家商老百般难舍

  来来是3日上午来到这里的,不到两天时间,他便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可能是年龄小或者是刚离开家对外面充满了好奇的原因,他并没有太多的失落,但爷爷商锡昌却一直不能适应。据养老院的崔女士介绍,孩子来的那天,把一切安顿好后,商老怎么也不舍得走,百般叮嘱,“他走的时候,哭的很伤心,一直说来来从没离开过家,没有了爷爷能适应吗?”在工作人员的安慰下,商老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因为实在放心不下,商老第二天一早带着来来的东西又过来了。他告诉记者:“来来就是我最亲的人,我真的不忍心将他一个人留在外面,我怕他想家。”但为了孩子能自立,商老不得不这样做。

  来来暂难被雇用法律规定需要监护人监护

  在老年公寓,记者见到了行政负责人崔女士,来来的工作一直是她帮着联系的。谈到孩子来老年公寓的这两天时间,她说:“小伙子挺精神的,但可能是由于先天不足的原因,一些事情还需要有人教他。”
  崔女士表示,以后慢慢培养孩子,但目前有一个难题让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很头疼,由于其自身缺陷,从法律角度讲,还不能被雇用。昨天,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也介绍说,像来来这种特殊情况,法律规定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便满18周岁,也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从事一些工作。
  考虑到来来的生活问题和商老的难处,养老院决定先让来来在这住下,就当成自己的家,帮着干些发报纸、签到的活儿,再给些零花钱过渡一下。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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