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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掉进窨井被井盖砸伤 相关单位互相推责(图)

2013年06月05日 15:53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掉进窨井被井盖砸伤相关单位互相推责(图)
记者 孙海 摄

  20多天前,居民张先生不慎“失足”掉进一窨井,不承想井盖突然一个倒扣,狠狠地砸中了他的右腿。气愤的是,窨井的产权单位虽然找到,但张先生的医药费依然无人“埋单”。更为让人不理解的是,那个伤人的窨井仍坚守原地,井圈破裂。附近居民称,6月3日一早,井盖又曾发生倒扣。

  事件:窨井“吞人”井盖砸人

  5月14日下午1点,张先生和爱人袁女士出门办事。当走到大东区东顺城街136号楼前时,张先生突然一个下坠,整个右腿掉进了窨井里。还没等缓过神,井盖又倒扣过来。“快点啊,人掉井里了。”一旁的居民喊了一嗓子。袁女士也慌了神,但她根本拽不动200斤重的爱人。

  “3个居民费好大劲才把张先生拉上来,有10多分钟他都说不出话。”袁女士说,当时她就报了警,并拨打了沈阳市城建热线“12319”。民警出具证明后,袁女士便带着爱人去了医院。

  经诊断,张先生膝盖半月板损伤,同时大腿内侧出现较大血块。5月15日,在医生的建议下,张先生接受住院治疗。

  气愤:住院20多天无人埋单

  事发第二天,“12319”督办人员邵华协调窨井的产权单位大东区房管三所、该路路面施工单位大东道路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现场会。

  邵华表示,当时房管三所一位吕先生口头表示,窨井归他们管,回去向领导汇报,并告诉袁女士该看病看病。不过,袁女士一个星期后得到的答复是:不管了,愿意起诉就起诉吧。

  6月3日,邵华与袁女士再次来到大东区房管三所。孙所长表示,窨井是由于修路导致松动,所以责任该由道路所负。

  如今张先生一直住院,但医药费只能自己承担。“是谁家的井,谁就应该对我负责,至于你的井被谁动过,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袁女士不理解,这明明白白的事咋就越整越糊涂。

  说法:房管所、道路所都讲“理”

  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分别与孙所长及道路所郭先生取得联系。

  郭先生称,该处修路只是路面整修,没有排水改造。且修路时,窨井就曾倒扣过,不知被谁又重新扣好。“如果产权单位认为我们动过,可以法院见。不过,那井是谁的,谁就该负责。”

  孙所长称,因为市政施工造成井盖破损,事发前井盖就是倒扣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其走法律程序。“产权单位是房管所没错,但这事没法儿断。法院要是断了我们的责任,那就肯定解决。”

  昨日下午3点15分,记者来到事发地。路面已经铺好,不过该处窨井依然不稳当儿,踩一侧就倾斜。打开井盖一看,里面的井圈已经破裂。附近居民表示,6月3日井盖又曾出现倒扣。

  为避免窨井再生事端,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孙所长,但孙所长的第一反应是:“那是市政弄坏的,该找他们换。”

  张先生的医药费是否有人“埋单”?破损的窨井是否能及时更换?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刘宏伟)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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