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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不务正业” 长治一批党员干部受处

2013年06月05日 16:24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下午,记者从长治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通报了12件纪律作风方面典型案件,并对10起森林火灾事故涉及5个县市分管林业的副县 (市)长、乡(镇)书记、乡(镇)长等6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12件纪律作风方面典型案件分别是:长治市郊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王某工作日中午饮酒;市工商局副局长范某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期间到会馆喝茶;市环保局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负责人李某旷工;黎城县电视台职工李某上班时间打麻将娱乐;长治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股长、林权服务中心主任贾某擅离职守;沁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股长张某多次无故迟到;屯留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某违规领取补贴、报销手机通讯费;屯留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某公车私用;高新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职工申某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时间洗澡;平顺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职工石某无故不上班;武乡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某公车私用;潞城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崔某、鲍某等人上班时间打麻将娱乐等。对以上典型案件,依纪依规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发布会还对长治市森林火灾追究问责案件进行了通报,对今年以来相继发生的10起森林火灾事故涉及的长子县、壶关县、长治县、潞城市、黎城县等5个县市分管林业的副县(市)长、乡(镇)书记、乡(镇)长等6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记者 张文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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