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2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的规定,6月4日,省政府在西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内外媒体通报了2012年我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据介绍,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
水环境方面,2012年,青海境内长江干支流共设10个监测断面,黄河干流共设15个监测断面,澜沧江共设3个监测断面,上述三条河流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以上标准;青海湖流域及格尔木河地表水均保持优良水质;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水质有所改善,17个监测断面中有13个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断面达标率为76.5%;全省重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国家要求,水源地水质良好。
大气环境方面,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多数地区保持优良天气。其中,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总监测天数366天,优良316天,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符合国家要求,但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省内其他地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等主要指标的年均浓度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声环境和辐射环境方面,去年,全省城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8分贝,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良好;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和水体、土壤中放射性素含量处于正常本底水平。2012年,全省环保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发展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张海虎)